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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方案(財政與貨幣面)相關問題之探討

一、美國 日期:109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方案(財政與貨幣面)相關問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 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及新加坡提出之大規模紓困振興方案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鄧凱文 劉宜姈

(一)2020年3月6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規模約83億美元之「冠狀病毒防備和應對補充撥款法案」(Coronavirus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該法案主要包含:1.開發疫苗研究工作31億美元、2.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經費22億美元、3.購買醫療用品及社區保健中心經費10億美元、4.支援國際社會打擊COVID-19疫情經費12.5億美元、5.提供遠程醫療服務5億美元、6.其他支出2億美元。

(二)2020年3月18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規模約1,920億美元之「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對法案」(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該法案主要包含:1.補助企業提供2周帶薪病假及帶薪照顧假1,050億美元、2.增加各州之醫療補助金500億美元、3.放寬各州對食物券發放規定210億美元、4.提供美國國民免費冠狀病毒診斷測試100億美元、5.失業救濟金延長至26周計50億美元、6.因應失業人口增加發放食物券計畫10億美元。

(三)2020年3月21日美國國稅局宣布,聯邦所得稅提交截止日期,從2020年4月15日延長至同年7月15日,納稅人無需提出申請即自動生效。

(四)2020年3月27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規模約2.7兆美元之「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案」(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 or the CARES Act,簡稱關懷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4,540億美元:提供予美國聯準會作為銀行體系之放款,用於幫助中小企業及地方政府。

3,520億美元:延遲部分雇主薪資稅繳納期間。

3,490億美元:為中小企業提供之就業保留貸款,即薪資保障計畫(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倘企業不裁員持續支付員工薪資,此部分貸款可獲得豁免。

2,390億美元:放寬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對利息扣除和經營損失之限制。

2,930億美元:個人年收入不超過7.5萬美元、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1.25萬美元,或夫妻共同報稅年收入不超過15萬美元,每人獲得一次性1,200美元(夫妻2,400美元)給付,家中有17歲以下孩童每人額外發給500美元,收入高於7.5萬美元者得到現金將逐步減少,收入超過9.9萬美元之個人或收入超過19.8萬美元之夫妻則無現金援助,已於2020年4月15日開始發放。

2,820億美元:增加失業保險每週600美元給付1,760億美元、大規模緊急失業補償金510億美元、失業援助計畫490億美元及額外失業準備金60億美元。

1,500億美元:向各州提供與COVID-19有關之費用援助。

1,000億美元:撥予醫生、護士等醫療人員及醫療院所。

780億美元:對受創嚴重產業,如航空業提供貸款460億美元,並提供贈款320億美元。

610億美元:設立州政府教育穩定基金(Education Stabilization Fund) 310億美元,及延長到期學貸6個月300億美元。

550億美元:為保留員工但營運虧損之企業提供工資稅抵免。

530億美元:增加醫療保險付款、擴大遠程醫療和家庭服務,及為社區衛生中心提供資金等經費280億美元、向州和地方政府發放基礎設施贈款250億美元。

450億美元:用於救災基金(Disaster Relief Fund),以支援地方政府與原民部落。

370億美元:增加防災及衛生機構之資金。

250億美元:增加食物券及提升兒童營養等。

200億美元:增加退伍軍人與國防衛生相關之資金。

180億美元:其他有關措施。

(五)2020年4月24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規模約7,330億美元之「薪資保障計畫和醫療保健促進法案」(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and Health Care Enhancement Act),包括:1.支援3月提出但已用罄之薪資保障計畫3,210億美元、2.增加小型企業緊急貸款額度(Economic Injury Disaster Loan)3,000億美元、3.撥予醫療院所與機構750億元、4.支援擴大病毒檢測250億美元、5.增加小型企業緊急贈款100億美元、6.增加小型企業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資金20億美元。

(六)上揭因應COVID-19疫情所推出之政策合計規模約為3.6兆美元。

(七)調整政策利率部分,美國聯準會(Fed)依據2020年3月3日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召開臨時會議決議,宣布調降聯邦資金利率目標區間調降2碼(0.50%),目標區間降為1%至1.25%,同月15日又再度召開緊急會議,將聯邦資金利率再調降4碼(1%),目標區間降到0%至0.25%,已接近零利率水準;而6月召開例行會議後,決議聯邦資金利率不變,仍維持於0%至0.25%目標區間內,並預估超低利率水準將持續直至美國經濟從COVID-19疫情復甦。

(八)關於量化寬鬆措施,其規模已達無上限,Fed前於3月15日宣布將啟動7,000億美元之量化寬鬆(QE)措施,包含增購5,000億美元公債及2,000億美元機構房貸擔保證券(agency MBS),同月23日即宣布第二波寬鬆行動,持續買進公債、房貸擔保證券,金額將達到足以支持市場順利運作,並使貨幣政策能夠有效傳輸到更廣泛的金融情勢及經濟。而Fed為支持家庭及企業之資金需求,降低貼現利率至0.25%,並放寬期限至90天,且降低存款準備率至0,鼓勵存款機構向受疫情影響之家庭及企業提供貸款資金,放款對象亦擴大納入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以增進市場流動性及加強信用支持,此外,因美國金融體系以直接金融為主,Fed為確保貨幣政策可傳遞至實體經濟,亦直接對部分信用市場採行因應措施,故Fed自3月起陸續推出多項融通機制,包含商業本票融通機制(CPFF)、主要交易商融通機制(PDCF)、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流動性機制(MMLF)、初級市場公司融通機制(PMCCF)、次級市場公司融通機制(SMCCF)、定期資產擔保證券貸款機制(TALF)、就業保護方案流動性機制(PPPLF)、大街貸款計畫(MSLP)、市政債流動性機制(MLF)等(詳附表3-1-1),依據Fed估計,後6項融通機制規模合計約2.3兆美元。

(九)換匯協議部分,美國為緩解各國對於美元之需求,3月間Fed與加拿大、英國、日本、瑞士及歐元區之央行重啟換匯協議,規模無上限,並增加與其他9國央行簽訂暫時性換匯協議,總額高達4,500億美元。

附表3-1-1:美國Fed採行之各項融通機制概要表

名稱

概要

商業本票融通機制 (Commercial Paper Funding Facility, CPFF)

特殊目的機構(SPV)透過主要交易商合格發行者購買商業本票,提供流動性支持資金直接挹注小企業。

主要交易商融通機制(Primary Dealer Credit Facility,PDCF)

Fed提供隔夜和最長90天期限之融資予主要交易商,擔保品包含多種投資級債券(包括商業票據和市政債),以及多種股權證券。

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流動性機制(Money Market Mutual Fund Liquidity Facility ,MMLF)

為CPFF的補充措施,支持貨幣市場基金之贖回需求;合格借款者於貨幣市場買入高品質資產作為擔保,取得融資;美國財政部為此提供100億美元的信貸保護。

初級市場公司融通機制(Primary Market Corporate Credit Facility ,PMCCF)

透過SPV,支持企業新發行公司債和貸款融資,目標對象為投資級企業,對其提供為期4年過渡性融資,挹注企業所需資金。

次級市場公司融通機制(Secondary Market Corporate Credit Facility ,SMCCF)

透過SPV,於次級市場購買投資等級之公司債及合格公司債ETF等,提高其流動性。

定期資產擔保證券貸款機制(Term Asset-Backed Securities Loan Facility,TALF)

合格借款者以合格之資產擔保證券(ABS)作為向SPV借款之擔保品;資產擔保證券主要係以信用卡貸款、學貸、車貸,企業信貸等消費性貸款之證券化商品。

就業保護方案流動性機制(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Liquidity Funding Facility,PPPLF)

向參與PPP之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並以PPP貸款做作為抵押,透過向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藉此強化小企業管理局(SBA)就業保護方案(PPP)之有效性

※PPP貸款對象係員工人數500人以下企業,如符合一定條件者,貸款可免償還。

大街貸款計畫(Main Street Lending Program,MSLP)

金融機構向員工人數在1.5萬人以下,或營收不超過50億美元的中型企業提供貸款;嗣6月Fed進一步放寬條件,包括延長還款期限、放寬貸款金額上下限。

為解決銀行不願承擔過高風險,Fed透過SPV購買此計畫95%合格貸款,規模計6,000億美元。

市政債流動性機制(Municipal Liquidity Facility,MLF)

向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5,000億美元的貸款,由SPV購買其發行之債券,緩解其資金壓力;美國財政部為此提供350億美元信貸保護。

※註:1.資料來源,Fed、央行理監事會後記者會參考資料(6月18日)。

2.Fed相關融通措施需遵守聯邦準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嚴格規範,故須透過特殊目的機構(SPV)運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