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4月9日歐盟執委會推出5,400億歐元(占歐盟27國GDP之4%)支持計畫,主要包括:
1.允許成員國透過歐洲穩定機制(ESM),可以借貸不超過其2019年GDP 2%之資金,用以支付因COVID-19疫情而產生保健、治療與預防相關費用,上限為2,400億歐元。
2.向歐洲投資銀行(EIB)提供最多250億歐元之政府擔保,以協助公司融資,最高可達2,000億歐元。
3.在歐盟成員國擔保下,創建「緊急狀態下減輕失業風險援助計畫(Support to mitigate Unemployment Risks in an Emergency,SURE)」之臨時貸款工具,上限1,000億歐元,用以支援各成員國薪資補貼,並協助民眾保住工作機會,歐盟理事會於2020年5月19日通過SURE。
(二)2020年4月23日歐盟執委會決議建立歐盟復甦基金(Next Generation EU Recovery Fund),同年5月27日發布關於該基金與其多年期財務框架之細節,嗣於同年7月21日達成規模約7,500億歐元共同舉債協議方案之共識,包括3,900億歐元之贈款及3,600億歐元之低利貸款,未來擬透過財務復甦工具機制(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RRF)及歐盟預算等方式陸續挹注其會員國,其中70%贈款預計於2021年至2022年確認,至大部分資金則規劃於2021年至2023年間執行,用以經濟恢復、促進就業、綠能政策及數位轉型等方面。
(三)歐洲央行(ECB)施行之相關貨幣政策及因應措施如下:
1.歐洲央行(ECB)於2020年3月12日及6月4日召開決策會議後均未降息,維持主要再融通操作利率(0%)、邊際放款利率(0.25%)及隔夜存款利率(-0.5%)不變。
2.量化寬鬆措施亦逐步放寬,3月ECB雖未降息,但啟動激勵措施,首先宣布在每月200億歐元之購債規模之外,2020年底前額外增加購買1,200億歐元;18日再宣布將實行7,500億歐元之「因應流行病緊急購買計畫」(Pandemic Emergency Purchase Programme,PEPP),購買政府公債與民間企業證券等金融資產;25日ECB宣布取消針對歐元區各成員國之購債限制,且允許購入超過三分之一的國家主權債券,此項措施預計實施至2020年底;ECB於6月4日決議PEPP再加碼6,000億歐元,總規模達1.35兆歐元,實施時間預計延長到2021年6月底,以支撐嚴重衰退之歐洲經濟。
3.ECB於3月12日宣布增加長期再融資操作(LTRO),為銀行提供即時流動性支持並維護貨幣市場狀況;5月起推出非定向之因應疫情緊急長期再融資操作(PELTRO),利率於期限內依主要再融資操作利率減25個基點;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調降第三輪定向長期再融通操作(TLTRO-III)利率,依主要再融資操作利率減25個基點以支持銀行放貸,嗣6月再調整為減50個基點,符合貸款條件者利率最低可至-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