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防止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於2020年4月7日發布「緊急事態宣言」,期間自4月8日至5月6日,籲請民眾避免不必要外出,並指定東京都、大阪府、神奈川縣、埼玉縣、千葉縣、兵庫縣、福岡縣等7都府縣進入緊急狀態,嗣考量4月底至5月初為該國「黃金週」連假,將有大批人員移動,同年4月16日進一步宣布第2波緊急事態宣言,擴大適用範圍至全日本,5月4日再宣布延長實施截止日至5月31日。後因疫情趨緩,5月14日提早解除39縣之緊急事態宣言,關西地區之大阪府、京都府及兵庫縣也於5月21日解除,最後位於首都圈之東京都、埼玉縣、千葉縣、神奈川縣,以及北海道等5都道縣則於5月25日正式解除。
(二)2020年4月7日首度發布緊急事態宣言時,提出預計規模達108.2兆日圓之緊急經濟對策(Emergency Economic Measures),研擬「緊急支援」、「V型恢復」二階段及為未來作準備等計畫,包含:
1.保障就業:提高僱用調整補助金比率,避免企業解僱員工,中小企業補貼率從2/3提高至9/10,大企業補貼率從1/2提高至3/4。
2.金融措施:企業和個體戶可向地方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等民間金融機構獲得無息無擔保、本金還款最長為5年之貸款。
3.支援陷入經營困境之企業:向銷售額大幅減少之微型與中小型企業,給予上限為200萬日圓之補助,自由職業者(個體經營戶)則提供上限為100萬日圓之補助。
4.支援生活遭遇困難之家庭與個人:對於處境艱難之家庭,每戶補助30萬日圓,另每位兒童可獲得1萬日圓。
5.稅收措施:減免固定資產稅、延期一年繳納消費稅、社會保險費等,無需負擔延遲繳納費,確保企業得以繼續運轉,所需經費26兆日圓。
6.本對策預計財政支出為39.5兆日圓,預計規模達108.2兆日圓(詳附表3-3-1)。
附表3-3-1:日本因應COVID-19提出之緊急經濟對策概況表(2020年4月7日) 單位:兆日圓
項目
財政支出
預計規模
緊急支援階段
防止感染擴大、改善醫療輸送系統及開發治療藥物
2.5
2.5
維持就業和事業持續經營
22.0
80.0
V型恢復階段
公共和私營部門之經濟活動復甦工作
3.3
8.5
構築堅韌的經濟結構
10.2
15.7
為未來作準備
1.5
1.5
合計
39.5
108.2
※註:1.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
(三)2020年4月16日頒布第2波緊急事態宣言,擴大適用範圍至全日本,並宣布將發放每位國民10萬日圓現金,以共度難關。現金給付總額從原先約6兆日圓增加至14兆日圓,緊急經濟對策規模隨之增加至117.1兆日圓(詳附表3-3-2)。
附表3-3-2:日本因應COVID-19提出之緊急經濟對策概況表(2020年4月20日) 單位:兆日圓
項目
財政支出
預計規模
緊急支援階段
防止感染擴大、改善醫療輸送系統及開發治療藥物
2.5
2.5
維持就業和事業持續經營
30.8
88.8
V型恢復階段
公共和私營部門之經濟活動復甦工作
3.3
8.5
構築堅韌的經濟結構
10.2
15.7
為未來作準備
1.5
1.5
合計
48.4(註2)
117.1
※註:1.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
2.中央政府33.9兆日圓,其中27.5兆日圓於2020年編列追加預算(一般會計25.6兆日圓、特別會計1.9兆日圓),地方政府1.9兆日圓,財政投融資計畫12.5兆日圓,合計48.4兆日圓。
(四)日本於2020年5月25日解除最後包含東京都等5都道縣緊急事態宣言,為加速經濟復甦,同年5月27日提出第2波規模達117.1兆日圓之振興經濟方案,內容主要包含提高僱用補貼金上限至每日1.5萬日圓(原8,000日圓)、緩解企業資金周轉,擴充無息與無抵押品貸款額度、提供中小企業及個體戶房租補貼、強化醫療體系服務、增加受創地區之補助金,以及因應未來疫情復發準備金等,加計第1波方案,該國振興經濟方案規模達234兆日圓(詳附表3-3-3),其中中央(包括一般及特別會計)負擔約67兆日圓,財政投融資計畫部分約52兆日圓。該國國會已分別於2020年4月30日及6月12日二度通過25.69兆日圓及31.91兆日圓之追加預算。
附表3-3-3:日本振興經濟方案概況表 單位:兆日圓
項目
預計規模
財政支出
中央政府
財政投融資計畫
第1波方案
117.1
48.4
33.9
12.5
第2波方案
117.1
72.7
33.1
39.4
合計
233.9
120.8
66.8
51.9
※註:1.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
2.尾數誤差係扣除重複部分或四捨五入之故。
(五)日本央行(BOJ)於2020年3月16日及6月16日召開決策會議後均未降息,短期政策利率維持-0.10%,長期利率(10年期公債殖利率)維持0%。
(六)BOJ於4月27日取消公債每年購債上限額度,自2月至6月16日止,已購入40兆日圓。BOJ於3月16日宣布9月底前追加商業本票及公司債之購買額度合計2兆日圓,上限亦分別提高為3.2兆日圓及4.2兆日圓,並將購買ETF及J-REIT額度分別提高至12兆日圓及1,800億日圓;嗣4月27日商業本票及公司債兩者購買上限再分別提高至9.7兆日圓及10.4兆日圓,總額度上限調高至20兆日圓。
(七)關於企業融資支援措施,BOJ於3月16日公告實施新企業金融支援特別措施,以企業貸款(2月底餘額為8兆日圓)作為抵押以提供資金,利率0%為期1年,期限至9月底止;4月27日進一步擴大相關措施,前揭企業金融支援特別措施更名為因應疫情金融支援特別措施,除擴大額度至23兆日圓外,擔保品範圍可擴及民間債務,且增加參與之金融機構數,並對運用此項措施放款之金融機構於其BOJ帳戶中給予同放款額度之0.1%利息。5月22日BOJ宣布對於企業之因應疫情金融支援特別措施額度再增加至25兆日圓,另再推出新資金支援措施約30兆日圓,施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底,嗣6月16日BOJ再發布消息表示提供企業相關融資之因應疫情金融支援特別措施及新資金支援措施,兩者總規模提高至90兆日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