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之運輸安全資訊,有助於問題診斷與決策評估,對於高風險運輸環境下之事故防制甚為重要。經洽詢中央運輸相關主管機關及營運機關(構),填報其目前使用中或建置中之運輸安全相關資料庫(或系統),其建置、使用及公開等情形經彙整如表3-5。經查:
表3-5 我國中央機關(構)建置運輸安全相關資料庫(或系統)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建置
機關
(構)
資料庫/
系統
名稱
主要資訊內容
建置
時間
建置
經費
決算數
平均年度維運經費決算數
資料提供來源
資訊提供使用對象
是否
公開
是否介接其他機關系統
運安會
運安會全球資訊網重大運輸事故資料庫
調查進度、各階段報告、改善建議追蹤與列管進度
108至
109年
3,500
350
運安會
公開使用
是
否
運安會
飛航事故調查綜合管理系統
調查資料保存、分析與管理
105至
107年
5,462
410
運安會
機關內部使用
否
否
運安會
歐盟飛安資料庫系統
事故屬性與原因分類及查詢
99至
101年
0
(說明1)
0
(說明1)
(說明1)
機關內部使用
否
否
運安會
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
網站資料庫
報告案例分享
108年
(預計111年完成)
2,770
2,770
運安會與相關自願報告者
公開使用(目前僅開放航空模組)
是
否
民航局
飛安相關事件、保養困難報告及航空安全自願報告資料庫
飛安相關事件、保養困難報告及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等資料
89年
1,500
500
民航局與航空公司之航/機務、維修廠、製造廠
民航局
否
否
航港局
智慧航安資訊系統平臺
MTNet及AIS系統資料
建置中
(預計111年完成)
-
(說明3)
-
(說明3)
海委會海巡署、農委會漁業署
機關內部使用
否
是
高速公路局
高速公路肇事案件分析系統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資料、取締違規統計、通報事故處理時間等
108年
12月
8,935
630
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局
機關內部使用
否
否
運研所
第二代臺灣地區公路橋梁管理資訊系統
中央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轄管橋梁
102至104年
15,000
(第2代)
6,000
(1.2代)
中央各部會及縣市政府
中央各部會及縣市政府
否
是
鐵道局
營運監理業務入口平台應用系統
駕駛員證照管理、定期/臨時檢查管理、鐵路法裁罰案件、鐵道營運資料庫管理
建置中
(預計109年完成)
-
(說明3)
-
(說明3)
鐵道局、台鐵局、高鐵公司、林務局、台糖公司
鐵道局、台鐵局、高鐵公司、林務局、台糖公司
否
否
臺鐵局
(臺鐵)
行車保安資訊系統
行車事故、非行車事故、虛驚事件、平交道維護專區模組
104年
1月
0
(說明2)
0
(說明2)
機關內部
機關內部使用
否
否
農委會(林鐵)
安全資訊管理系統
危害資料庫、危害通報、事故事件、安全績效、安全文件、安全資訊管理
建置中
(預計110年完成)
-
(說明3)
-
(說明3)
農委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內部使用
否
否
台糖公司(糖鐵)
無
說 明:1.依據運安會說明,歐盟飛安資料庫系統係透過相關機關無償取得,每年亦免費更新資料。
2.依據交通部說明,台鐵局行車保安資訊系統係同仁自建,爰無相關經費。
3.相關系統尚在建置中,爰尚無建置經費及平均年度維運經費決算數。
資料來源:運安會、交通部、農委會、台糖公司提供資料。
(一)部分營運機關(構)之安全資料系統未臻完善,致無法輔助安全分析
由近年(101至107年)鐵道行車事故統計可知(詳表2-2),各鐵道仍陸續發生行車事故,甚至造成傷亡情形,惟觀諸我國中央機關(構)建置運輸安全相關資料庫(或系統)一覽表(詳表3-5)顯示,台糖公司經營之台灣糖業(專用)鐵路(以下簡稱糖鐵)尚未建置運輸安全相關資料庫;農委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負責維運之阿里山林業(專用)鐵路(以下簡稱林鐵),刻正建置安全資訊管理系統,預計於110年完成建置;至臺鐵局104年建置之行車保安資訊系統,係由同仁自行建置,主要資訊內容包含行車事故、非行車事故、虛驚事件及平交道維護專區模組。
依據交通部2020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指出,鐵道安全資料系統未盡完善,導致事故後之檢討時,缺乏安全及維修基礎資料,供深入確定、發現問題與提出切實可行之措施。例如臺鐵局尚未導入數位工單管理系統,且尚未將資料量化及電子化,故未能有效運用與維持系統妥善率及可靠度。
(二)各機關(構)建置之運輸安全相關資料庫與其他機關資料多未能有效整合介接,允宜加強整合並善用數據科學強化社會溝通
依據各機關(構)提供資料(詳表3-5),除運研所102至104年建置之「第二代臺灣地區公路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以及航港局刻正建置之「智慧航安資訊系統平台」外,其餘系統均未與其他機關系統整合介接;另除運安會建置之「重大運輸事故資料庫」及「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網站資料庫」(目前僅公開航空模組)外,其餘系統均未對外公開。考量運輸事故之發生多為複合性因素造成,允宜加強與相關單位進行資訊交流,建立整合型運輸安全資料庫,並運用數據科學分析結果強化社會溝通,俾助於決策支援與預防,並避免相關營運機構及人員(含民眾)重蹈覆轍。
(三)運安會與民航局均建置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允宜持續落實資訊分享機制,並避免從業人員或民眾之通報困擾
原飛安會為防微杜漸,自89年起辦理飛安自願報告系統(Taiwan Confidential Aviation safety Reporting system, TACARE),秉持「自願、保密、無責」之原則,提供航空從業人員分享親身經歷或提出工作上發現任何可能影響飛安問題之管道,經由相關人員檢視與調查後,可供相關單位作為提升飛航安全之參考。運安會成立後,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該會須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詢據運安會說明,該會將該系統劃分為航空、鐵道、水路及公路安全等4個子系統,各子系統運作之規劃期程詳如表3-6。
表3-6 運安會「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運作之規劃期程表
子系統別
運作規劃期程
1.飛安(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
總網站及航安模組於109年3月建置完成
2.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
109年8月1日起正式運作
3.水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
規劃中,預計110年8月1日起正式運作
4.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
規劃中,預計111年8月1日起正式運作
資料來源:運安會提供資料。
另民航局作為飛航監理機關,除已建立強制性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通報機制外,為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19條附約有關國家應建置自願報告系統之規定,該局於106年完成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Aviation Safety Reporting System, ASRS),並於107年啟用,該自願報告系統下分為「航機務作業」、「飛航服務」、「航站空側安全」及「航空保安及空運危險物品」4大分類,鼓勵各類航空從業人員就所見可能之飛安風險進行通報,以利民航局獲取強制性報告系統中可能蒐集不到之飛安資料及危害風險因子。
鑑於運安會與民航局均建置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或有產生未能得知其他系統通報事件,或政府資源重複調查相同事件之情形,又未來如各運輸監理機關亦分別自行建置自願報告系統,是類問題將益形嚴重,允宜持續落實資訊分享機制,並研謀如何避免從業人員或民眾通報困擾之對策。
綜上,部分運輸主管機關與營運機關(構)之運輸安全資料庫(系統)未臻完善,或未能與相關機關資料整合,允宜落實資訊分享機制,善用安全資訊與數據科學,俾利協助運輸安全問題診斷與決策評估,並收事故防制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