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為改善財務狀況,研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資產活化償債計畫並經行政院101年10月18日同意備查,自101年度起迄今持續利用既有資產,發展行旅生活服務事業;並推動資產活化償債計畫,期擴大附屬事業商機,相關措施包括:
(一)成立資產開發中心,強化場站相關設施開發使用:原由該局之貨運服務總所辦理之車站商場開發(如臺北、板橋、新左營、南港等站)、停車場開發、鐵路沿線閒置房地(如空地、站房、房舍等)再利用、拍攝場地設備出租、站車廣告空間出租、車庫及文化資產轉型文創觀光景點等業務,為統一事權、提高資產活化收益,108年3月整合相關業務單位,成立資產開發中心,以企業化經營方式開拓附屬事業。
(二)成立副業營運中心,拓展鐵路盒飯市場及相關文創商品:由副業營運中心(原由餐旅服務總所)強化鐵路便當之相關拓展、促銷與販賣,舉辦鐵路便當節活動,並配合節慶推出相關紀念品或授權開發各種鐵路文創商品。
(三)推動資產活化償債計畫,選擇重點資產優先活化開發: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都市更新條例、國有財產法及鐵路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資產開發,包括:促參建設(如已完成簽約之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臺鐵南港車站大樓興建營運案等)、都市更新建設(如仍在推動中之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案、南港調車場都市更新案等)及不動產開發前置規劃作業(如持續辦理多個車站之土地都市更新開發暨招商規劃案)等多元方式,利用交通建設與資產開發結合利基,期達迅速償債效果。又102年12月4日交通部向行政院報告「臺鐵資產活化利用」辦理情形專案報告略以,臺鐵局以101年度活化利用收入21.69億元,預估每年成長5%以上為目標,樂觀估算至117年,整體償債效果計1,747億元,即債務餘額將由2,679億元減至932億元,將有助於該局永續經營及減輕財務壓力。
(四)雖推動多項財務改善措施,惟整體成效未顯著,迄未能有效減輕債務負擔
參據該局101年度至110年度前揭各該項收入,例如:投資性不動產收入、租賃收入、餐旅服務收入等附屬事業收入決算數由101年度27.37億元成長至109年度44.20億元,增幅61.49%;其中租賃收入為大宗,次為餐旅服務收入,且近幾年各該收入多呈萎縮態勢。雖附屬事業收入占總收入比率決算數為成長態勢,由101年度11.92%微幅增至109年度17.02%(詳表4),惟整體收益規模距離預期能迅速發揮償債效果,仍有顯著落差,財務改善措施成效尚有大幅成長空間。
表4 101年度至110年度臺鐵局之附屬事業收入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項目
總收入
(A)
投資性不動產收入(B)
租賃收入
(C)
餐旅服務收入(D)
附屬事業收入小計(E=B+C+D)
附屬事業收入占總收入比率(E/A)
101年度
229.70
0.00
19.91
7.46
27.37
11.92%
102年度
240.01
0.49
20.85
7.93
29.27
12.20%
103年度
255.95
0.49
21.78
8.00
30.27
11.83%
104年度
263.47
0.49
23.40
8.78
32.67
12.40%
105年度
268.83
0.60
26.04
9.37
36.01
13.40%
106年度
273.81
0.60
33.81
9.02
43.43
15.86%
107年度
283.41
0.58
35.09
9.09
44.76
15.79%
108年度
286.49
0.58
37.83
8.60
47.01
16.41%
109年度
259.67
0.58
37.72
5.90
44.20
17.02%
110年度
303.59
0.58
41.72
8.97
51.27
16.89%
資料來源:臺鐵局各年度預、決算書。101年度至108年度為決算數,109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