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局為交通運輸事業機構,員工身兼公務員與勞工身分,其值勤時間與休假須符合公務人員規定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且各單位屬性各異,所需輪勤輪休態樣不一。現行人力運用情形概析如次:
(一)人力配置出現銜接斷層,且薪資待遇與考核機制缺乏誘因激勵,不利攬才與留才
1.86年至96年間人力大減,恢復考招後因退休者眾,人力仍不足,經行政院核定人力增補計畫而漸補上,惟人力銜接已產生斷層
該局人力配置以運務(行車加站務)、工務、機務、電務4部分為主(詳表5),占員工總數比重逾9成,其中運務人員負責車站管理營運、客貨運列車調度、列車號誌管控等指揮調度,工務人員負責軌道之維修與保養,機務人員負責列車維修保養、汰換添購及駕駛列車,電務人員負責維修保養軌道與號誌之電路。前受精省(87年)及行政院擬推「臺鐵公司化」政策(92年)等影響,臺鐵局於86年至96年間(除88年及91年有辦招考外)停辦鐵路特考,員工總人數由85年底1萬7,700人降至95年底1萬3,363人,減少4,337人(減幅24.50%),人力嚴重流失。後為因應96年高速鐵路通車,自97年起恢復招考新人,然因期間退休者眾,員工總人數截至106年底止均低於1.4萬人。該局曾多次提出人力增補計畫,幾經修正後,106年8月4日再向交通部函報臺鐵局員額請增計畫(請增2,860人)獲該部同意並於同年月15日函報行政院核議,復經該院107年1月同意分3年新增2,818人,員工總人數由107年底1萬4,506人增至109年底止1萬5,867人。惟期間人力銜接出現斷層,恐造成後來相關維修經驗、行車安全管理、機械保養維護等專業技術有青黃不接現象。
2.員工年資低於10年者比重過半,短期內專業技術提升與經驗累積不足,恐不利鐵道事業安全管理之健全運作
參據臺鐵局109年底止員工服務年資及年齡分布情形(詳表9),工作年資未滿5年者有5,500人(占比34.66%),超過總人數1/3,工作年資未滿10年者計8,656人(占比54.55%),超過總人數1/2,比率偏高;又中階主力(工作年資15年以上未滿25年者)計2,046人(占比12.89%),比率較低,人力結構呈現M型化。囿於多數員工年資偏低,專業技術與維修經驗於短期內不易延續傳承,恐易造成排班調度與維修困難等相關問題。另如觀察員工年齡分配情形,55歲以上人數為3,226人(占比20.33%),未來10年將有另一波退休潮,若未妥適因應,屆時相關經驗傳承、營運安全與服務品質管理可能出現斷層,恐不利鐵道事業專業經營與安全管理之健全運作。
表9 臺鐵局109年底止員工服務年資及員工年齡情形表
單位:人
員工服務年資
員工年齡
項目
人數
占比(%)
項目
人數
占比(%)
未滿5年
5,500
34.66
未滿30歲
2,408
15.18
5-未滿10年
3,156
19.89
30-未滿35歲
2,151
13.56
10-未滿15年
1,878
11.84
35-未滿40歲
2,410
15.19
15-未滿20年
630
3.97
40-未滿45歲
2,018
12.72
20-未滿25年
1,416
8.92
45-未滿50歲
1,786
11.26
25-未滿30年
1,532
9.66
50-未滿55歲
1,868
11.77
30-未滿35年
1,208
7.61
55-未滿60歲
1,901
11.98
35-未滿40年
410
2.58
60-未滿65歲
1,249
7.87
40年以上
137
0.86
65歲以上
76
0.48
合計
15,867
100.00
合計
15,867
100.00
資料來源:臺鐵局109年度年報之表50及表52。
3.薪資待遇未較其他國營事業或公務員具優勢,且相關考核激勵誘因不足,易致人力流失率偏高與工作績效偏低情事
臺鐵局之薪資待遇未較其他國營事業或公務員具優勢,如據臺鐵總體檢報告分析(頁253),其基層員工(佐級、員級)薪資待遇略高於行政機關,而高員級及管理階層待遇(如主管加給)則低於行政機關,且無相關生活津貼(如子女教育補助、婚喪補助等);又營運人員薪資較低且不易陞遷,難以吸引特殊專業人才,機關之攬才與留才誘因不足。另依據現行資位人員薪資結構,員工不論工作績效良窳,除考列丙等外,均可逐年晉升至最高薪級,致有年資重於績效情事;且該局連年營運虧損,年終獎金難以成長,工作績效無法反映至年終獎金提升,均缺乏激勵誘因。
綜上,臺鐵局經歷長期人事凍結與退休潮,人力結構出現斷層,後雖增補人力,惟已呈現M型化,109年底止年資未滿10年者比重過半,短期內不易累積專業技術與實務經驗,又現行人事考評機制與待遇未具激勵誘因,不利攬才與留才,若未能及時調整與改善人事任用機制,加上下一波退休潮來襲,恐不利該局人力資源配置與效能提升。
(二)現行人員訓練方式,恐不易有效傳承專業技術,允宜檢討並改進鐵路專業人才養成機制
臺鐵局對於新進人員之訓練係採訓用合一原則,推行基礎研習、專業技能訓練及實地操作訓練等3階段養成,依據實地操作訓練配合講解各項專業技術及標準作業程序,協助提升新進人員相關專業技能,確保技術傳承。惟人員之專業除學科訓練外,經驗歷練及資深人員經驗傳承亦極為重要,囿於資深人力退休潮,未及銜接,後補人員未能充分傳承經驗,又急於上工補空,歷練時間縮短,整體專業技術熟稔仍有不足,致遇上緊急狀況難以正確應變,危機處理效能不彰。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107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出軌死傷事故所做調查發現,與可能肇因有關,包括:「因臺鐵人員訓練及檢定方式欠周延,致本案司機員對列車系統及操作不熟悉,未能及時正確識別列車故障原因。」;與風險有關之組織管理,略以:1.「臺鐵司機員與檢查員訓練教師遴選、訓練內容制定、訓練考評、資格檢定等均無標準程序,造成臺鐵人員專業技術與能力良莠不齊;臺鐵員工訓練中心僅提供行政庶務協助,無實質參與訓練工作及建立訓練制度,未能發揮訓練管理功能。」、2.「臺鐵司機員之訓練、考核及檢定均由同一單位執行,且未明訂教師、檢定官資格與學員檢定合格標準,不利於維持檢定之成效與公正性。另臺鐵檢查員無須進行檢定,由單位主管審查後即核發證照,可能造成檢查員間專業程度落差過大。」3.「臺鐵司機員領有之證照係依車種區分,不須檢定即可駕駛同車種但不同車型之列車。另具備多車種駕駛資格之臺鐵司機員,於每兩年之技能檢定時,並未依駕駛執照所記載之多車種全面執行,僅選一車型執行檢定,未能確認司機員對各車型差異之熟練情形,增加司機員對車型系統知識與操作不熟悉之風險。」凸顯該局內部之訓練、考核與檢定機制均有檢討與改善空間。
又該局操作之各類型車輛及行車設備種類繁多複雜,且未來將持續購入新列車,相關維修、檢修與操作技術各異,更提高員工嫻熟相關技術之門檻,如何有效學習並傳承各項作業程序細節與經驗,強化緊急事件之處理能力,並充裕可彈性調整運用之人力,均有待該局強化鐵路專業人才養成量能,除透過內部培訓機制,亦可借助外部培育資源,如與學校或研發單位進行相關專業維修、檢修技術之精進合作,或可透過外部技術檢定考核機制等,階段性提升各項專業技術能量與品質。
(三)整體工作環境欠缺積極任事之氛圍,允宜加強內部凝聚力與榮譽感
臺鐵局雖屬國營事業單位,惟組織架構與人事任用之僵化,加上營運績效缺乏相應之獎勵機制,陳陳相因,致使整體工作環境較乏積極任事之氛圍,如因主管加給不高,卻須承擔較高責任,致使普遍無意願擔任主管;或為求自保,任事保守,實不利鐵路事業之營運與行車安全管理維護。該局允宜建置與績效掛勾之獎勵機制,透過組織文化再造,積極鼓勵員工充實專業技能並提升業務作業效率,扭轉不同工卻同酬之僵化待遇,塑造積極任事之工作氛圍與榮譽感。
綜上,臺鐵局近年來人力先經歷大幅縮減後再逐步小補,雖人力已增至近1.6萬人,惟其中逾半數年資未滿10年,人力斷層已造成專業技術銜接與經驗傳承問題,引發外界對於鐵路運輸專業與安全管理之疑慮,加上人事任用制度僵化導致工作保守與態度消極,均不利該局人力資源之招攬、培訓、專業技術提升與健全工作環境運作,亟待相關具體改善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