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度(104至108年度)地方政府整體歲入及歲出決算數均呈增加之勢,全國6個直轄市(以下簡稱6都)之歲入及歲出決算數約為16個縣市之2倍,歲入及歲出相減後,直轄市除104年度為賸餘外,其餘年度均為差短,縣市均為賸餘,惟各年度直轄市平均自有財源比率約為80%,而縣市僅約50%,且縣市歲入決算數中補助及協助收入約占5成,可知,縣市賸餘之主要來源為補助及協助收入。而債務方面,104至108年度直轄市整體債務餘額雖有小幅度波動,惟呈增加之勢,而縣市整體債務餘額則呈現減少之勢。茲以近5年度決算資料,說明地方政府整體財政概況如下(詳表2.2):
(一)歲入歲出:歲入決算數由104年度之1兆86億餘元增至108年度之1兆1,412億餘元(增幅為13.2%),其中直轄市合計數分別為6,984億餘元及7,607億餘元,約占7成;歲出決算數由104年度之1兆22億餘元增至108年度之1兆1,337億餘元(增幅為13.1%),其中直轄市合計數分別為6,934億餘元及7,663億餘元,亦約占7成。
(二)歲計餘絀:歲入決算數扣減歲出決算數後之歲計餘絀決算數顯示,直轄市合計數除104年度為賸餘外,其餘年度均為差短;另縣市各年度均為賸餘。以上正負相抵後,105及107年度地方政府總計差短各13億餘元及125億餘元,而104、106及108年度各為賸餘63億餘元、56億餘元及75億餘元。
(三)自有財源比率:各年度歲入決算數包括2,843億餘元至3,661億餘元之補助及協助收入,其中直轄市約1千餘億元,縣市約1千餘億元至2千餘億元,占各該歲入決算數之比重分別為約2成及約5成。而各年度不含補助及協助收入之歲入決算數占歲入決算數之比率(以下簡稱自有財源比率)顯示,直轄市平均比率介於79.8%至81%間,遠高於縣市之44.2%至51.8%。
(四)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餘額:近5年度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餘額(以下簡稱公共債務餘額),最低者為107年度之9,958億餘元,其餘年度均在1兆元以上,最高者為105年度之1兆330億餘元;其中各年度直轄市合計約7千餘億元,縣市合計約2千餘億元。
表2.2 104至108年度地方政府財政概況表彙計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歲入決算數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698,425
706,386
721,941
740,921
760,772
縣市合計
310,199
307,158
320,177
351,220
380,479
總計
1,008,623
1,013,544
1,042,119
1,092,141
1,141,251
項目
歲出決算數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693,436
711,519
726,441
763,391
766,331
縣市合計
308,801
303,383
310,067
341,268
367,400
總計
1,002,236
1,014,902
1,036,507
1,104,659
1,133,731
項目
歲計餘絀決算數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4,989
-5,133
-4,499
-22,470
-5,559
縣市合計
1,398
3,775
10,111
9,952
13,079
總計
6,387
-1,358
5,611
-12,518
7,520
項目
補助及協助收入決算數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137,499
134,320
140,814
145,529
153,676
縣市合計
150,282
149,982
154,371
181,172
212,476
總計
287,781
284,302
295,185
326,700
366,152
項目
自有財源比率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80.3
81.0
80.5
80.4
79.8
縣市合計%
51.6
51.2
51.8
48.4
44.2
總計%
71.5
71.9
71.7
70.1
67.9
項目
公共債務及比率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直轄市合計
762,611
799,894
783,687
781,138
795,091
縣市合計
241,504
233,189
224,514
214,683
205,312
總計
1,004,115
1,033,083
1,008,201
995,821
1,000,403
直轄市合計%
75.9
77.4
77.7
78.4
79.5
縣市合計%
24.1
22.6
22.3
21.6
20.5
總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說 明:1.自有財源比率=(歲入決算數-補助及協助收入決算數)/歲入決算數。
2.本表為決算數,細項之和與總計不符係尾數4捨5入之故。
3.公共債務係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公開之「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所列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包括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及未滿1年債務。
資料來源:公共債務法規範之債務為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其餘為審計部網站之各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公開時間為每年11月或12月;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