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政府之財政能力因人口結構、地理環境、都市化程度及經濟發展等而異,為謀全國之均衡發展,中央政府依各地方政府之財力酌予補助其計畫型經費,地方政府亦需負擔部分經費。經查:
(一)各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概況
據財政部國庫署之統計,104至110年3月地方政府公共債務分別為1.004兆餘元、1.033兆、1.008兆餘元、0.995兆餘元、1兆餘元、0.889兆餘元及0.906兆餘元,呈波動減少之勢;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公共債務法第5條訂有各級政府舉債限額比率(以下簡稱法定比率,詳表3.3.1),而該法所稱公共債務係指非自償債務。茲就110年3月之各地方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說明相關概況如下(詳表3.3.2):
1.直轄市:各直轄市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均未超逾法定比率,其中1年以上公共債務實際數占法定債限之比率(詳表3.3.2),最高為高雄市政府之73.25%,最低為臺北市之19.41%,未滿1年公共債務實際數占法定債限之比率,僅臺北市為0,其餘介於17.9%(高雄市)至78.04%(新北市)間。
2.縣市:1年以上公共債務實際數占法定債限之比率,最高者苗栗縣之124.6%,已逾法定比率;次高者為宜蘭縣之85.00%,最低者嘉義縣及金門之0;未滿1年公共債務實際數占法定債限之比率,計南投縣等7個縣市為0,其餘9個縣市中除逾法定比率之苗栗縣250.61%及宜蘭縣121.58%外,餘者介於6.65%(臺東縣)至67.43%(彰化縣)間。
以上可知,苗栗縣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均超逾法定比率,宜蘭縣未滿1年之公共債務超逾法定比率,其餘各地方政府之公共債務均未超逾法定比率。
(二)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負擔部分鐵道建設計畫經費,同時辦理多項重大鐵道建設計畫之自籌款負擔龐巨
交通部訂頒捷運建設計畫審查要點、鐵路建設計畫審查要點,對於地方政府提出之相關鐵道建設計畫,按其財力及計畫自償情形,補助一定比率之非自償經費 (以下簡稱中央補助比率),其中捷運建設最低補助32%,最高補助90%;鐵路建設最低補助62%,最高補助90% 。是以,各地方政府仍需分擔部分鐵道建設計畫經費,倘同時辦理多項重大鐵道建設計畫,自籌款負擔龐巨。
茲以交通部提供審計部之26項興建及規劃中鐵道建設計畫為例(詳表3.3.3):上開計畫110年度(含)及以後年度相關地方政府應負擔之自籌款共5,125億餘元(包括非自償經費2,617億餘元,自償經費2,508億餘元),金額由高至低依序為桃園市4項計1,582億餘元、新北市8項1,191億餘元、高雄市6項898億餘元、臺北市4項730億餘元、臺中市3項564億餘元、臺南市2項109億餘元、嘉義市1項35.29億元及新竹市1項之12.94億元,與110年3月止之公共債務相較,桃園市高出近2倍、新北市及臺北市約占8成(詳表3.3.4)。可知,雖多數地方政府之公共債務均未超逾法定比率,惟部分地方政府同時辦理多項重大鐵道建設計畫,未來自籌款負擔龐大,占公共債務實際數比重頗高,倘自償財源失去自償性時將成為公共債務,加重其財政負擔。
(三)允宜研議建立地方政府未來鐵道建設負擔財政資訊,強化監督,以利地方政府施政之長期規劃及配置建設資源
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以下簡稱108年度審核報告)就交通部主管預算執行結果,提出「部分地方政府同時辦理多項重大鐵道建設計畫,自籌款負擔龐巨,允宜督促加財務調度規劃」之審核意見,據交通部回復略以,地方政府應審慎評估相關計畫之財務可行性與財源籌措方式,承諾成立基金或專戶,並依財務計畫提撥建設經費,另於個案計畫審查過程已邀集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並同審查,要求地方政府應考慮自身財政負擔能力,以增加實質財源、撙節支出或調整施政優先順序等方式審慎規劃自籌財源,期降低後續之財務風險。
以上顯示中央政府業於個案計畫審查時要求各地方政府避免相關建設未來經費需求過度集中之財務風險,惟相關建設計畫個案提出至核定之審查期間頗長,各地方政府之未來經費負擔情形將隨著各計畫不同階段之審查結果而變動,倘有多項計畫同時進行,未來經費負擔之影響亦需配合調整,允宜研議建立計畫審查各階段(如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之地方政府財政負擔資訊,強化審查階段之財政監督,以利地方政府長期施規劃及建設資源配置。
綜上,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負擔部分鐵道建設計畫經費,相關建設經費龐大,且部分地方政府同時辦理多項重大鐵道建設計畫,自籌款負擔沉重,允宜研議於相關計畫審查階段建立地方政府未來鐵道建設負擔財政資訊,強化監督,以利地方政府施政之長期規劃及配置建設資源。
表3.3.1公共債務法規定之各級政府舉債限額表
項目
總債限
個別債限直轄市
縣市
直轄市
縣市
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
占3前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不得超過7.65%
占3前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不得超過1.63%
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3項規定占前3年度名目GDP之各直轄市比率,每年度由財政部公告,110年度為:
新北市1.032%。
臺北市2.421%。
桃園市0.791%。
臺中市0.881%。
臺南市0.764%。
高雄市1.761%。
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比率不得超過50%
未滿1年公共債務
-
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比率不得超過30%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公開之110年3月底公共債務統計表備註2.;本報告整理。
表3.3.2 各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法規範債務概況表(110年3月底)
單位:億元;%
項目
1年以上公共債務
未滿一年公共債務
實際數
實際
比率A
法定比率B
舉債率A/B
實際數
實際
比率C
法定比率D
舉債率C/D
直轄市政府
新北市
1,070
0.56
1.032
54.26
420
23.41
30.00
78.04
臺北市
898
0.47
2.421
19.41
-
-
-
桃園市
360
0.19
0.791
24.02
190
13.79
45.97
臺中市
920
0.48
0.881
54.48
220
15.47
51.57
臺南市
528
0.28
0.764
36.65
63
6.21
20.70
高雄市
2,447
1.29
1.761
73.25
82
5.37
17.90
小計
6,223
3.27
7.650
42.75
974
10.99
36.65
縣市政府
宜蘭縣
114
42.50
50.000
85.00
89
36.47
121.58
新竹縣
92
24.44
48.88
30
9.88
32.95
苗栗縣
216
62.30
124.60
159
75.18
250.61
彰化縣
152
26.06
52.12
100
20.23
67.43
南投縣
103
30.49
60.98
-
-
-
雲林縣
173
33.13
66.26
26
7.22
24.08
嘉義縣
129
29.54
59.08
28
9.27
30.89
屏東縣
145
26.15
52.30
-
-
-
臺東縣
35
13.37
26.74
4
2.00
6.65
花蓮縣
63
21.94
43.88
-
-
-
澎湖縣
10
7.35
14.70
7
6.06
20.18
基隆市
77
29.57
59.14
-
-
-
新竹市
79
27.80
55.60
31
12.41
41.37
嘉義市
-
-
--
-
-
金門縣
-
-
-
-
-
-
連江縣
-
0.73
1.46
-
-
-
小計
1,386
0.73
1.630
44.79
476
11.84
39.48
合計
7,610
4.00
-
-
1,450
10.74
-
說 明:1.法定比率系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之比率。
2.舉債率=實際比率/法定比率,即實際舉債數占法定債限之比率。
3.公共債務法規定之公共債務係指非自償債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公開之110年3月「各級公共債務統計表」;本報告整理。
表3.3.3 交通部主管鐵道建設未來經費需求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名稱
核定建設期程
計畫總經費
110及以後年度待編數
中央
負擔數
地方政府
合計
中央
負擔數
地方政府負擔數
縣市
負擔數
非自償
自償
小計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及蘆洲支線建設計畫
85-111
1,233.02
臺北市
297.73
1,676.90
164.84
3.95
7.70
11.65
新北市
146.15
7.94
5.71
13.65
小計
443.88
11.89
13.41
25.30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信義線向東延伸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
99-113
15.14
臺北市
78.56
93.70
11.11
0.30
0.43
0.73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第一期工程)
99-116
203.07
臺北市
242.63
741.78
143.38
10.13
26.72
36.85
新北市
296.08
57.78
80.88
138.66
小計
538.71
67.91
107.60
175.51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8-119
331.32
臺北市
687.89
1,377.92
328.97
358.31
322.93
681.23
新北市
358.69
181.99
175.27
357.25
小計
1,046.60
540.30
498.20
1,038.50
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
93-109
214.59
新北市
485.14
699.73
-
17.26
-
17.26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4-114
185.40
新北市
316.60
502.00
109.89
64.96
142.29
207.26
淡海輕軌運輸系統
102-115
87.61
新北市
65.45
153.06
24.63
-
22.62
22.62
安坑線輕軌運輸系統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4-112
39.68
新北市
126.64
166.32
20.97
15.10
43.97
59.07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第二期工程)
107-119174.86
新北市
380.44
555.30
173.39
230.51
144.98
375.49
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
105-119
397.44
桃園市
585.20
982.64
342.54
114.06
355.01
469.07
桃園綠線延伸至中壢
未核定
122.11
桃園市
205.93
328.04
122.11
117.18
88.75
205.93
桃園都會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109-119
199.75
桃園市
848.18
1,047.93
199.75
684.40
163.78
848.18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
99-118
70.26
桃園市
67.75
138.00
12.05
20.95
38.02
58.97
新竹大車站平臺計畫
未核定
52.39
新竹市
12.94
65.33
52.39
9.99
2.95
12.94
臺中捷運藍線
未核定
452.79
臺中市
528.70
981.49
452.79
161.75
366.95
528.70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
95-109
302.03
臺中市
8.42
310.45
1.79
-
-
-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94-111
328.34
臺中市
265.03
593.37
60.11
16.60
19.60
36.20
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藍線(第一期)
未核定
113.22
臺南市
84.41
197.63
113.22
33.95
50.46
84.41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98-113
256.90
臺南市
36.70
293.60
136.79
25.55
-
25.55
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
92-109
63.63
高雄市
101.74
165.37
10.15
20.47
3.08
23.55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計畫
84-112
1,201.75
高雄市
637.88
1,839.63
-
-
-
-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5-113
15.11
高雄市
15.09
30.20
6.89
3.81
5.14
8.95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二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108-119
163.42
高雄市
109.27
272.69
163.42
43.61
65.66
109.27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都會線(黃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未核定
803.99
高雄市
636.80
1,440.79
803.49
278.64
358.16
636.80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含左營及鳳山)
95-112
702.68
高雄市
296.01
998.69
250.11
120.21
-
120.21
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
106-115
200.65
嘉義市
38.33
238.98
183.92
18.16
17.13
35.29
合計
7,931.15
7,960.38
15,891.54
3,888.70
2,617.56
2,508.19
5,125.74
說 明:1.非自償經費含用地經費。
2.本表係整理自交通部提供審計部108年度決算審核之資料。
資料來源: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表3.3.4截至110年3月底止之公共債務與110及以後年度鐵道建設未來經費需求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地方政府別
截至110年3月底止之公共債務A
110及以後年度鐵道建設未來經費自籌款
非自償
自償
合計B
占公共債務之比率B/A
臺北市
898
372.69
357.77
730.46
81.34
新北市
1,490
575.54
615.72
1,191.26
79.95
桃園市
550
936.59
645.56
1,582.15
287.66
新竹市
110
9.99
2.95
12.94
11.76
臺中市
1,140
178.35
386.55
564.90
49.55
臺南市
591
59.50
50.46
109.96
18.61
高雄市
2,529
466.74
432.04
898.78
35.54
嘉義市
-
18.16
17.13
35.29
-
說 明:公共債務數含1年以上及未滿1年之非自償債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公開之各級公共債務統計表(110年3月底)及交通部;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