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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對於水資源之建設、調度及運用等政策執行概況之探討

四、近年水資源作業基金及台水公司給水業務均呈虧損,允宜全面盤整檢討水資源之經營績效,並審慎評估合理水價,以維水資源之永續發展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對於水資源之建設、調度及運用等政策執行概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中央政府對於水資源之建設、調度及運用等相關問題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石桂鳳施岑佩

我國自來水供應分別由台灣自來水公司、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以下分別簡稱台水公司、北水處、金門水廠及連江水廠)等4個單位管理營運;近5年度平均售水量約31.48億立方公尺,逐年增加,並以台水公司及北水處為主要營運單位,分別占78.62%及21.14%;全國平均年水費收入約332.09億元,亦隨售水量上升逐年增加(詳表4-4-1)。經查:

表4-4-1 近年度我國自來水售水量及所收水費收入概況表

單位:千立方公尺;新臺幣千元

年度

自來水售水量

水費總收入

台水公司

北水處

金門水廠

連江水廠

合計

105

2,391,513

593,732

5,809

1,148

2,992,203

30,080,197

106

2,450,066

641,606

6,048

1,154

3,098,874

33,387,147

107

2,471,639

672,131

6,146

1,218

3,151,133

33,743,154

108

2,500,213

677,897

6,240

1,298

3,185,648

34,095,829

109

2,562,863

743,140

6,335

1,380

3,313,718

34,740,063

平均

2,475,259

665,701

6,116

1,240

3,148,315

33,209,278

占比

78.62%

21.14%

0.19%

0.04%

100.00%

-

資料來源:水利署網站/水利統計/公務統計報表/自來水供水量及水費收入。

(一)台水公司與北水處營運績效之比較

1.現行我國自來水收費主要分為依水表口徑之「基本費」及用水度數計算之「用水費」二項,有關台水公司及北水處之收費差異(二者收費標準明細,詳附錄6),主要包含:

(1)基本費:台水公司基本費較低,除水表口徑13公厘外,其他相同口徑者約為北水處之一半。

(2)用水費:台水公司為4段收費,北水處則為5段制,度數愈高,單價愈高;北水處200度以下單價較低,但201-1,000度(第4段)每度14元及1,001度以上(第5段)每度20元,均較台水公司最高段(51度以上)單價12.075元為高,1,001度以上甚達台水公司1.65倍;爰此,於「用水費」上,北水處低用水量較便宜,高用水量單價較高。

(3)水利署110年4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水價整合評估報告」說明略以:因經營環境、設備使用年限、供水加壓成本、原水處理支出等成本不同,致二者水價結構亦有差異,是否整併,尚涉及組織架構、法律、財務及技術等多項層面問題,將就各項議題詳予檢討,並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後,依共識推動。

2.另比較近3年度台水公司及北水處重要經營績效(詳表4-4-2),台水公司之普及率、售水率及漏水率等雖逐年改善,惟與北水處相較,仍有改善空間;另台水公司近3年度平均每度虧損0.28元,與北水處平均每度盈餘0.97元,營運績效尚待研謀提升。

表4-4-2 近3年度台水公司及北水處重要經營績效之比較

單位:%;元/度

項目

台水公司

北水處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普及率

93.04

93.34

93.92

99.66

99.66

99.68

售水率

76.87

77.41

78.00

78.46

78.93

80.61

漏水率

15.03

14.49

13.90

13.52

12.71

11.90

單位(每度)給水收入

11.00

11.00

10.96

9.64

9.59

8.83

單位(每度)給水成本

11.26

11.23

11.32

8.34

8.92

7.90

單位(每度)銷售盈虧

-0.26

-0.23

-0.36

1.30

0.67

0.94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109年統計年報、北水處109年度年報及五年來經營績效概況比較表。

(二)水資源作業基金及台水公司近年給水收入尚不敷支應所需營運成本,且虧損逐年擴大,水資源經營效率,亟待盤整檢討

現行自來水建設經費之分攤,詢據水利署表示:水資源開發建設主要由水利署公務預算負擔;水庫(壩)到淨水場間之原水導水管工程,各半分攤,另淨水場及配水管等係屬營運作業所需,則由台水公司自行負擔為原則。惟:

1.水資源作業基金給水業務已連續9年虧損,且108年度起成本率高逾180%:有關政府所興建管理之水庫,依水利法第89之1條規定,後續使用費收入等納入「水資源作業基金」,專供水庫營運管理及維護之用;現行水利署主管14個水庫,分由所屬北、中、南區水資源局管理,該基金給水業務自101年度起已連續9年呈虧損,且成本率逐年上升,108及109年度已高逾180%(詳表4-4-3);比較近5年度各區水資源局給水業務,中區水資源局105年度尚呈盈餘,106年度配合湖山水庫完工,陸續移撥資產至該基金營運,因折舊費用增加,106年度亦轉虧損。詢據水利署表示:主要為公共用水單價(平均每立方尺約1元)偏低無法完全反映成本,加以水庫營運管理、設施維護與折舊等費用增加,致該基金短絀增加。

表4-4-3 近10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給水銷貨收入

18.68

17.76

17.91

18.42

17.56

18.11

19.45

19.45

20.05

20.51

給水銷貨成本

16.61

19.23

20.76

22.12

23.96

23.26

26.36

27.79

36.80

38.37

餘絀

2.07

-1.47

-2.86

-3.71

-6.40

-5.15

-6.90

-8.35

-16.75

-17.85

成本率

88.93

108.25

115.96

120.14

136.43

128.45

135.49

142.91

183.56

187.03

說 明:成本率=給水銷貨成本/給水銷貨收入。

資料來源:水資源作業基金各年度決算書;109年度為水利署提供資料。

表4-4-4 近5年度各區水資源局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名稱

主管水庫

收費方式

(元/立方公尺)

近5年度給水業務營運情形

年度

給水銷貨收入

給水銷貨成本

餘絀

成本率

北區

水資局

石門水庫、寶山第二水庫、隆恩堰、榮華壩、羅東堰(共5個)

1.公共用水:0.91-1.57

2.工業用水:3.4

105

5.49

7.38

-1.89

134.50

106

5.60

8.31

-2.71

148.47

107

5.71

7.88

-2.17

137.96

108

5.37

10.04

-4.66

186.79

109

5.88

9.63

-3.76

163.92

中區

水資局

鯉魚潭、石岡壩、集集攔河堰、湖山水庫(共4個)

1.公共用水:0.684-1.428

2.工業用水:1.824

105

6.89

6.64

0.24

96.45

106

7.23

8.05

-0.82

111.34

107

7.32

7.58

-0.26

103.52

108

8.21

13.31

-5.10162.09

109

8.02

11.44

-3.42

142.65

南區

水資局

曾文、牡丹、阿公店水庫、高屏溪攔河堰、甲仙攔河堰(共5個)

1.公共用水:1

2.工業用水:4.773

105

5.74

9.24

-3.50

161.08

106

6.62

9.99

-3.37

150.89

107

6.41

12.33

-5.92

192.27

108

6.46

13.45

-6.99

208.14

109

6.62

17.30

-10.68

261.32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

2.台水公司單位給水成本逐年升高,107年度起再度轉盈為虧: 95至104年度給水業務均呈虧損,105及106年度因售水量增加及成本控制等轉虧為盈,單位銷售盈虧轉呈每度盈餘0.01元及0.22元;比較近5年度台水公司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詳表4-4-5),售水量及給水收入雖逐年增長,惟自107年起因維護經費增加暨湖山水庫淨水場及板新二期等新設施完工提列折舊等,單位銷售成本逐年升高,且自有資金不足,重大固定資產建設多舉債辦理,108及109年度負債總額已逾1,300億元,利息費用(財務成本)未能改善下降;於自來水售價未有重大變動下,107年度起再度轉盈為虧(每度虧損0.26元),109年度每度虧損0.36元,係近5年最高。

有關水資源作業基金及台水公司給水業務營運績效,亟待正視並全盤檢討,以改善提高我國水資源建設之運用效益。

表4-4-5 近5年度台水公司給水業務營運概況表

單位:億立方公尺;新臺幣億元;元/度;%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售水量

23.92

24.50

24.72

25.00

25.63

給水收入

262.06

269.23

271.77

275.06

280.84

售水總成本

261.88

263.94

278.22

280.78

290.23

銷售盈虧

0.18

5.29

-6.45

-5.72

-9.39

單位售價

10.96

10.99

11.00

11.00

10.96

單位成本

10.95

10.77

11.26

11.23

11.32

1.銷售成本

9.29

9.18

9.60

9.58

9.72

2.業務、管理及其他費用

1.44

1.39

1.45

1.40

1.38

3.財務成本

0.22

0.20

0.21

0.25

0.22

單位盈虧

0.01

0.22

-0.26

-0.23

-0.36

負債總額

1,142.46

1,180.79

1,217.06

1,304.86

1,378.93

負債比率

38.50

38.94

39.30

40.57

41.47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109年統計年報。

(三)允宜依照自來水法規定,審慎評估水費訂價方式,以維水資源之永續發展

根據國際水協會IWA(2018年)調查35個國家(或地區)「家戶」年用水量200立方公尺(度)之自來水平均水價(未稅),台灣每度平均水價9.24元,居第2低,較亞洲鄰近之香港每度17.01元、南韓每度18.91元及日本每度33.50元等顯具相當差距;另近5年我國平均每戶家庭水費占當年消費支出之比率未逾0.35%,並逐年下降(詳附表4-4-6)。

自來水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自來水價之訂定,應考量自來水供應品質,以水費收入抵償其所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茲以水資源作業基金給水業務已連續9年虧損,台水公司給水收入尚不敷支應所需成本,單位給水成本逐年升高,109年度每度虧損0.36元,係近5年最高;除盤整檢討各項水資源之經營效率外,允宜審酌農業、工業及民生等各業用水供需變化、近年政府推動各項水利工程建設及維護經費等,審慎檢討合理水價及高用水費率級距等,以維我國水資源之永續發展。

表4-4-6 國際水價暨臺灣地區平均每戶家庭水費與消費支出之比較

國際水協會(IWA)2018年調查各國(或地區)家戶年用水200立方公尺(度)之平均水價

單位:新臺幣元/立方公尺(度)

臺灣地區最近5年平均每戶家庭水費與消費支出之比較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水 費

平均消費支出

占比

104

2,419

759,647

0.32

105

2,436

776,811

0.31

106

2,437

811,670

0.30

107

2,436

811,359

0.30

108

2,459

829,199

0.30

說 明:每戶家庭每年水費係台水公司普通及軍眷用戶全年水費(不含代徵之各項垃圾清除、汙水處理或水資保育回饋費用);平均消費支出為主計總處之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家庭收支按戶內人數分」。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提供資料及該公司統計手冊第39期(110年3月)「臺灣地區最近5年平均每戶家庭水費與消費支出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