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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機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之運作成效檢討

二、推動源頭減量政策雖已見初效,惟部分措施績效容有待強化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機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之運作成效檢討 目錄大綱:參、當前我國海廢治理現況之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海廢之攔阻清除短期內雖可使海洋環境潔淨,惟倘無配套措施,僅係治標,長期而言,仍可能面對廢棄物清理負荷難以減輕之窘境,爰真正治本之道即推動源頭減量,透過減少廢棄物之產生,即不需為清理廢棄物而耗費大量資源。

中央相關機關近年意識到源頭減量措施對海廢治理之重要性,賡續推動包括各類限(禁)塑政策、漁網具實名制、徵收海洋棄置費等措施,雖已見初效,惟有部分措施績效待強化,謹敘明如次:

(一)推動限塑政策雖已見初效,惟部分措施容有改善空間

根據環保署提供資料,該署自91年起陸續推動限(禁)塑政策(詳表8),包括「限制購物用塑膠袋」、「一次性免洗餐具之限禁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減量及回收」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等措施,期透過法令規範,引導產品生產者改變產品設計、民眾調整消費與生活習慣,進而達到廢棄物減量與減少對環境衝擊之目標。根據該署自行評估,推動前揭措施後,購物用塑膠袋之使用量年減約25億個、飲料杯年減約1.5億個、塑膠吸管年減約1億支、機關學校免洗餐具與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量減少逾8成。

表8 環保署自91年至110年3月底之限(禁)塑相關措施之歷程

推動時點

(年度)

主要限(禁)塑相關政策內容

91

(限(禁)用購物用塑膠袋、塑膠類免洗餐具。

94~95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少體積、層數限制,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擴大管制免洗餐具(機關學校內用飲食不得提供各類材質一次性餐具)。

96

(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裸賣、輕薄化、替代材質)。

99

(邀請產品業者簽署產業自願性包裝減量協議。

100

(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減量與回收(連鎖便利商店、飲料店、速食店需提供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優惠或提供回收獎勵金)。

107

(擴大實施購物用塑膠袋管制(新增「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及「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增加管制包括生物可分解塑膠在內所有塑膠材質,並取消厚度0.06mm之限制);

(兩階段(上半年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下半年起國內不得販售)管制含塑膠微粒之產品(包括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推動離島環保杯租賃服務(環保署與屏東縣環保局共同推動琉球鄉之琉行杯租賃循環示範計畫)。

(推動「小琉球無塑低碳島示範計畫」(補助設置飲水機,減少使用瓶裝水)。

(推廣旅宿業者申請環保標章。

108

(一次性塑膠吸管限制使用(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免洗餐具擴大管制(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於其提供餐飲之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包括塑膠等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109

(推動環保夜市(針對免洗餐具用量較大之夜市、商圈推動一次用產品減量);

(環保署與外送平台業者、循環容器供應業者及臺南市環保局共同合作試辦環保外送服務。

(補助澎湖縣辦理「109年澎湖飲水機管理維護-減少瓶裝水示範計畫」。

(環保署與民間團體及各縣市環保局共同推動「奉茶行動」,搭配飲水機設置計畫,運用奉茶APP查詢飲水點位。

110

(持續規劃環保夜市推動計畫及飲料杯管制等相關措施。

資料來源:環保署提供,本報告摘要整理。

惟近期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基於防疫需求,店家經營型態及民眾消費習慣已產生若干變化。根據地方政府近年例行性查核免洗餐具使用情形結果,查獲違規家次比率109年度0.09%較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平均0.08%,未減反略增(詳表9)。由於地方政府係採抽檢,且提報數據為家次,爰使用數量之增幅恐更高。又疫情期間,許多地方政府因應防疫需求,多數公共飲水設備暫停供水,民眾可能因此改以瓶裝水因應飲用水需求。對照海委會海保署提供之海廢清理統計數據(詳表5),110年度上半年相較於109年度上半年經清理取得之整體海廢中,以寶特瓶為主之廢容器數量增幅居各類廢棄物之首,疫情對源頭減量措施之效果似已產生一定程度之衝擊。

表9 近4(106至109)年度政府推動限塑、限制過度包裝政策之稽查成果 單位:家次;件;%

年度

稽查

項目

106

107

108

106至108年度期間平均

109

購物用塑膠袋

查核

13,973

98,967

35,924

49,621

37,071

違規

17

133

8

53

6

違規

比率

0.12

0.13

0.02

0.11

0.02

免洗

餐具

查核

12,758

12,964

11,334

12,352

14,391

違規

6

14

8

9

13

違規

比率

0.05

0.11

0.07

0.08

0.09

飲料杯

查核

25,719

12,896

9,352

15,989

8,451

違規

69

66

14

50

8

違規

比率

0.27

0.51

0.15

0.31

0.09

塑膠

吸管

查核

-

-

4,970

-

3,386

違規

-

-

13

-

1

違規

比率

-

-

0.26

-

0.03

塑膠

微粒

查核

-

150,686

112,462

-

123,025

違規

-

5

1

-

0

違規

比率

-

0.00

0.00

-

0.00

托盤及包裝盒

查核

3,465

1,946

1,491

2,301

1,484

違規

0

0

0

0

0

違規

比率

0.00

0.00

0.00

0.00

0.00

產品過度包裝

查核

27,564

23,696

25,141

25,467

22,956

違規

26

10

34

23

16

違規

比率

0.09

0.04

0.14

0.09

0.07

說 明:托盤及包裝盒、產品過度包裝與塑膠微粒項目之稽查係以產品件數為單位,其餘係以店家家次為單位。

資料來源:環保署。

(二)110年7月起全面推動刺網漁具實名制,惟截至110年6月底前之宣導期間整體執行率不盡理想,另僅針對刺網實施,容有檢討空間

鑒於刺網漁業為我國最主要之家計型漁業,「向海致敬」計畫中,漁業部分涉漁撈作業有源頭減量管理之漁網具標示管理。為減少廢棄刺網具對海洋生態之衝擊,農委會漁業署於110年1月14日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並自110年7月起全面推動,對違規者訂有罰則。自宣導期間之刺網漁船完成實名制登記情形觀之,截至110年6月底全面推動前之整體執行率僅約26.49%,未及3成(詳表10),部分縣市(如彰化縣)甚至未及1成,顯然仍有不少漁民抱持觀望態度,此對後續相關法令之落實,恐形成挑戰。此外,本次推動之實名制標的僅針對海洋生態威脅性較大之刺網漁具,尚未涵蓋其他類別之漁具,根據海委會海保署公告之海廢清理統計資料(詳表5),就廢漁網具而言,除南部與東部海岸外,其餘各海岸段110年度上半年相較於109年度上半年數量均顯著增加,另據該署提供108、109年度全年累計淨海成果統計,廢漁網具在清除成果(以重量計)之比率均居第3位,反映廢漁網具仍為海廢之重要組成之一,漁業署未來在漁網具實名制之推動上,容有檢討空間。

表10 截至110年6月底全國登記經營刺網漁業船隻完成刺網實名制概況 單位:艘;%

縣市別

刺網漁船

登記艘數

(A)

已完成刺網實名標示之漁船艘數

(B)

達成率

(A/B)

基隆市

16

22

72.73%

新北市

170

554

30.69%桃園市

89

419

21.24%

新竹市

44

160

27.50%

新竹縣

32

94

34.04%

苗栗縣

127

563

22.56%

臺中市

89

752

11.84%

彰化縣

9

631

1.43%

雲林縣

143

682

20.97%

嘉義縣

582

1332

43.69%

臺南市

415

955

43.46%

高雄市

257

1318

19.50%

屏東縣

50

376

13.30%

宜蘭縣

102

342

29.82%

花蓮縣

67

248

27.02%

臺東縣

159

494

32.19%

澎湖縣

153

339

45.13%

金門縣

24

174

13.79%

連江縣

22

172

12.79%

合計數

2550

9627

26.49%

資料來源:農委會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