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廢治理係當前國際環保重要議題之一,由於海洋面積占地球表面積比率逾7成,海廢受洋流、季風影響四處飄移,其影響係跨國界。以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提供之資料為例,位處離島之金門縣、連江縣之國內商港常見大量來自中國之海漂廢棄物,須動員相當人力、機具清理運送,此已造成臺灣港務公司及金門縣、連江縣政府清理經費負擔,顯示海廢議題之處理,除國人努力外,國際間充分合作係良善治理不可或缺之一環。
我國近年雖透過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與其他會員體分享我國就海廢處理方式及政策,且曾於2020年提出「運用創新科技強化APEC區域經濟體海洋廢棄物監測能力建構計畫」,以加強區域經濟體間對海廢監測能力之培訓交流,惟在海廢處理之跨國合作具體行動成果上仍相對有限。
根據海委會海保署提供資料,截至110年5月底,除日本與我國(海委會)透過臺日海洋事務交流合作計畫就相關議題有正式合作關係外,我國目前與周邊海域國家就處理海廢處理之議題,尚無簽署正式國際協定(詳表15),顯示我國作為海洋國家就與鄰近濱海國家在海廢治理領域合作上,尚有強化空間。
表15 截至110年5月底我國與他國就海廢處理之合作概況
合作對象之國別
規劃中或實施中之合作計畫(協定)
具體內容
最新進度
日本
110年度臺日
海洋事務交流
合作計畫
1.分享海廢治理政策及推動作法;
2.海廢監測技術;
3.海廢回收再利用;
4.海上溢油應變培訓。
持續與日方就海廢治理政策推動作法、微型塑膠調查分析機制以及回收再利用等議題進行討論,俾訂定第二次。
臺日海廢應處合作備忘錄
臺日間有關海廢調查、清理及回收再利用技術之交流。
臺日雙方擬暫時以海洋事務交流合作計畫為主,將俟辦理第二次交流後,後續辦理合作備忘錄相關事宜。
美國
臺美建立衛星監測海上油污染、海廢技術合作協定(草約)
臺美間有關衛星監測海上油污染、海廢技術合作事宜。
臺美雙方已就草約內容達成共識,將依行政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資料來源:海委會海保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