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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機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之運作成效檢討

三、基於落實循環經濟之考量,允宜滾動式檢討海廢回收再利用委辦計畫成效,提升回收再利用之效率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機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之運作成效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為鼓勵地方政府提升海廢之回收再利用率,海委會海保署編列相關經費予以補助,立意雖良善,惟仍宜參考地方政府之實績加以補助,以發揮示範作用。

又鑒於海廢回收再利用困難之處在於其物料難以分辨,且由於往往夾帶大量雜物,處理上耗時費力,令相關業者卻步。根本解決之道應係在一般廢棄物漂流入海前,妥善處理回收再利用事宜。目前環保署定期針對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處理創新研發計畫進行補助,且已有相當成果,惟近年在技術移轉件數方面,相對有限(詳表16),宜思考由補助機制著手之可行性,鼓勵受補助者在研發創新同時,透過技術移轉,積極建立相關產業鏈,俾落實循環經濟之目標。

表16 近年環保署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研發計畫概況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5

106

107

108

109

核定補助件數

14

15

15

17

17

核定補助金額

34,808

30,200

43,802

43,980

31,000

具體

成果

產學

合作

7

5

2

7

9

取得專利權

10

4

1

2

6

發表

論文

18

13

16

17

21

技術

移轉

0

1

0

1

1

資料來源: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