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允宜適時檢討現行海廢治理相關法規,思考制定專法規範之可行性,並訂定海廢治理各階段之執行作業標準、財務分攤規劃準則,強化跨機關、跨層級之合作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機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之運作成效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海廢治理涉及跨機關、跨領域,當前規範散布既有法規,允宜適時檢討相關法規之妥適性,並思考仿效美、日等國制定專法規範之可行性,以減少法規適用所可能遭遇之問題,並就海廢各治理階段之相關工作,訂定執行作業標準、財務分攤規劃準則等,使相關主責機關有所依循,據以投入適當資源推動各項措施。
另針對海廢之去化,目前暫置區之運作及後續相關程序所面臨之問題,中央主管機關允宜積極協調縣市政府,主動掌握執行上所面臨之困難,並提供必要之協助,遂行相關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