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跨國犯罪活動極具隱密性,同時經常跨越國界涉及多國司法範疇,欲對此種犯罪網絡進行有效控制,實務上甚為困難,爰行政院近年來將「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合作交流,持續推動與各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列為施政方針之一,相關打擊跨國犯罪之業務則分由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外交部、警政署、移民署、海巡署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辦理,105年度至109年度辦理該項業務累計執行數為22億548萬元,110年度則編列4億6,516萬6千元(詳表2-4-1),各權責機關掌理事項(詳表2-4-2)分述如下:
(一)法務部:
法務部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負責國際與兩岸司法互助相關法規研擬、司法互助請求之執行,及司法互助相關國際組織與會議之參與、國際法與國際公約之研究與內國法化等業務。
(二)調查局:
調查局由國際事務處掌理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業務,並與外國執法相關機構及其派駐我國人員協調聯繫。
(三)外交部:
外交部主要由條約法律司負責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及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達、法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另其他權責機關於境外偵查(辦)跨國犯罪案件時如未有管道直接與當地國執法機關進行合作時,即可透過該部駐外館處協助連繫,取得合作管道。
(四)警政署: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內政部及行政院治安策略之特業幕僚單位,負責規劃全國治安政策之擬定,職司預防與偵查犯罪、犯罪情資蒐集、國際刑事業務等工作,主要辦理廣蒐與國內治安有關情資,迅速通報偵處,攔截犯罪於境外,或自國內發展情報,發現犯罪源自國外,以阻絕犯罪於境外,貫徹打擊犯罪無國界之理念。該署刑事警察局與外國執法人員情資交換量持續上升,其中以毒品及電信詐騙類情資為最多。
(五)移民署:
移民署主要任務係執行旅客證照查驗,防止不法人士持用偽(變)造及冒領(用)護照非法闖關偷渡,以維護國境安全;掌理外來人口面(訪)談、訪查(察)、查緝、收容及遣送業務。平時由各縣(市)專勤隊編排勤務,針對外來人口在臺逾期停(居)留清冊進行實地查察,並列冊管控執行成效,若發現外來人口有涉嫌從事違法(規)活動情事,即依法偵辦;整合各部會資源,積極協調落實推動人口販運防制工作,及加強國際合作關係,建立聯繫交流管道,以打擊跨國犯罪。
(六)陸委會:
陸委會除辦理涉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下簡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相關事項所生相關議題(如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情資交換、調查取證、罪犯接返、罪贓返還、裁判認可、文書送達等)之兩岸政策研議、檢討、協調聯繫等之外,亦協調我涉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相關機關,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相關業務,並配合我協議相關機關共同辦理打擊犯罪相關業務,如法務部辦理兩岸間受刑人移交、罪贓返還議題討論等相關業務,或警政署辦理國際警察論壇、打擊電信詐騙宣導等活動,或移民署執行偷渡犯遣返等業務。
表2-4-1 105年度至110年度各權責機關推動跨國犯罪防制業務之人事費及業務費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主要 負責單位
人事費
業務費
合計
人數
105年度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
110年度預算數
105年度至110年度累計預算數
105年度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
105年度至109年度累計決算數
110年度預算數
法務部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17
-註1
-註1
43,952
24,989
24,989
6,248
調查局
45
319,122
64,000
88,889
43,212
362,334
79,282
外交部
條約法律司
-註1
-註1
72,619
-註2
0
12,343
警政署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
50
444,146
96,593
68,793
53,122
497,268
105,883
移民署
國際及執法事務組
81
952,324
190,976
218,000
187,244
1,139,568
221,732
海巡署
情報組
23
35,506
11,835
5,144
3,061
38,567
12,830
陸委會
法政處專業交流科
3
17,253
3,488
154,596
125,501
142,754
26,848
合計
1,768,351
366,892
651,993
437,129
2,205,480
465,166
說 明:1.法務部及外交部皆表示未統計推動跨國犯罪防制業務所實際支用之人事經費,另調查局亦僅得提供駐外人員之薪資統計。
2.外交部每年皆編有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及條約司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等協定之相關預算,惟未曾統計相關決算數,爰表列無金額。
資料來源:表列各機關提供,本報告整理。
表2-4-2 各權責機關有關跨國犯罪防制業務職掌表
機關名稱
單位名稱
職掌內容
法務部
國際及兩岸司法司
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相關法規研擬及司法互助請求之執行。
司法互助業務及其相關對外諮商。
參與司法互助之國際組織及國際會議。
洗錢防制業務之國際合作。
與司法互助業務相關之國際法與國際公約之研究及內國法化。
與司法互助業務相關之外國及大陸港澳地區法制之研議。
調查局
本局
國內、外相關機構之協調聯繫、國際合作、涉外國家安全調查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事項。
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析事項。
經濟犯罪防制處
追緝外逃重大罪犯之綜合業務。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工作之綜合業務。
與國內及境外共同打擊經濟犯罪之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
毒品防制處
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
洗錢防制處
與國外洗錢防制有關機構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調查之聯繫、規劃及執行。
國際事務處
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
兩岸情勢研析處
兩岸犯罪與防制資料之蒐集、研析及處理。
外交部
條約法律司
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
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達、法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
各駐外館處
於境外協助各權責機關偵查(辦)業務之所需。
警政署
刑事警察局
國際刑事業務工作之聯繫、協處、跨國犯罪案件之偵查及駐外警察聯絡官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
大陸、香港、澳門警務工作之聯繫、協調及其刑事案件跨境合作、協處。
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
國際刑警組織及外國治安機關工作聯繫、案件協處。
國際刑警組織及外國治安機關來往通訊處理。
國際刑警組織及外國治安機關各種請求事項之協助處理
駐外警察聯絡官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
跨國合作打擊犯罪工作之規劃、執行、交流參訪。
跨國刑事案件及國內重大、特殊涉外案件之偵查。
國際犯罪情報蒐集、傳遞、運用。
潛逃外國通緝犯情資之蒐集、運用及協調查緝、遣返。
其他涉及國際刑事事務臨時交辦事項。
移民署
國際及執法事務組
派駐境外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各項勤務、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外來人口面談、訪查與查察、收容、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之規劃、督導。
跨國(境)案件之處理及協調。
入出國(境)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統合及事證之調查。
機關保防與情報督察工作之規劃、宣導、協調、推動及執行。
重大、緊急案件之處理、勤務之指揮、管制及與有關機關之聯繫、協調。
其他有關國際及執法事項。
北區、中區、南區事務大隊
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勤務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國境內面談、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收容、移送、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勤務之督導、執行。
國境事務大隊
入出國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
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面談之執行。
國境線證照核發、指紋建檔及入出國服務。
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
海巡署
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海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陸委會
兩岸關係涉外事務之整體情勢研析及規劃。
兩岸法政事務之政策研析、規劃、審議及協調。
兩岸訂定協議相關法制之研究。
兩岸法政相關議題所涉協商事項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大陸地區法制研究。
兩岸司法、法務、醫藥食安、勞工、內政、天然災害及消費者保護等。
法政業務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處理。
其他有關兩岸法政事項司法互助業務及其相關對外諮商。
資料來源:表列各機關官方網站公開各單位職掌內容,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