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允宜透過持續參與國際組織之交流活動,與各國刑事司法互助窗口建立聯繫管道,強化合作關係,俾利將來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案件之遂行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政府推動跨國犯罪防制及司法互助相關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我國政府推動跨國犯罪防制及司法互助之相關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燕玲劉宜姈
我國受限於國際政治局勢,不易與他國簽訂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而「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公布施行後,我國與他國相互進行刑事司法互助之請求與執行,即有法律依據可資遵循,然該法施行以來請求件數並無明顯增加,各主管機關允宜透過現行參與相關國際組織或國際研討會之機會,深化與他國代表或主管機關之交流,並積極與各國刑事司法互助窗口建立聯繫管道,務實拓展雙方刑事司法互助領域之合作及互動,合力追訴跨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