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建立基礎,允宜持續精進及強化,並促請陸方落實各類執行事項,以維護人民權益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政府推動跨國犯罪防制及司法互助相關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我國政府推動跨國犯罪防制及司法互助之相關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燕玲劉宜姈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之執行事項以司法文書送達為最大宗,惟平均送達時程費時仍久,為避免拖延案件偵辦進度影響人民權益,雙方宜研謀提高司法文書送達之執行效率;此外,兩岸近年互動趨緩,關於罪犯接返、犯罪情資交換及通緝犯緝捕遣返之執行成效明顯欠佳,為有效防制犯罪並維持社會秩序,主管機關仍宜持續透過管道推促陸方積極落實執行協議內容,並逐步建立兩岸互信,共謀重啟交流協商之可行性,實現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之目標。
(分機:1939陳燕玲)
(分機:1934劉宜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