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化學物質係由各部會依職掌及法令進行分工管理,缺乏化學物質專法,以串聯國內化學物質運作之管理及資訊,目前係由各部會建置各自資訊系統予以管理。故行政院於103年指示環保署研議建置跨部會化學物質雲端管理系統(以下稱化學雲),以建立國家化學物質資訊匯集、分享與預警平台,冀能強化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促進各主管機關依職掌協力管理化學物質,以加強化學物質源頭管理。是以,環保署毒化局於106至109年度編列預算8,102萬9千元建置化學雲資訊平台,並跨部會與50個資訊系統介接,各該系統之累計建置經費約21億餘元,其後續維護經費則年約2億餘元(詳表4)。經查:
(一)審計部提出化學雲系統功能間有未能掌握化學物質流向與流布之情形,限縮其流向追蹤與風險預警功能
化學雲運作以來,相關運作與管理資訊匯流未臻完備,審計部於106、108年審核報告提出系統功能間有未能掌握化學物質流向與流布之情形。目前已介接之10部會50系統中(詳表4),僅毒化局「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及經濟部工業局「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資訊網」等少數系統具有化學物質完整(上/下游)流向資訊,其餘則多因管理目的不同,並無提供流向相關欄位資料,限縮化學物質即時追溯與追蹤流向,與相互勾稽及風險預警之功能。
(二)化學雲之化學品資訊內容不足以因應救災需要,允待強化其協助救災功能
查化學雲雖與內政部消防署、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之「消防安全檢查列管系統」介接,冀透過化學雲系統,於災害應變時可快速提供相關資料予消防單位,供消防機關指揮官於災害現場研判並執行相關因應作為。
惟據內政部108年1月15日「1070428 桃園市敬鵬工廠火災全方位檢討策進專案報告」指出,環保署雖已建置「化學雲」系統,介接各化學品管理資訊系統,惟救災現場所需化學品相關資訊如:平面配置圖(除消防安全檢查列管系統廠區平面配置圖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內部配置圖)、機械配置圖、管線圖(含平面圖及立面圖)、部分化學物品項及存量、安全資料表(SDS)(僅有毒性化學物質)等,因化學雲資料係由各部會資訊系統介接拋轉而來,各部會受現行法規所限,前述資料,「化學雲」系統仍無法取得,造成所能取得化學品資訊內容不足因應救災需要。是以,化學雲可提供協助救災資訊之功能容待強化。
綜上,為強化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促進各主管機關依職掌協力管理化學物質,環保署毒化局建置化學雲資訊平台,並與50個跨部會資訊系統介接,以加強化學物質源頭管理。惟化學雲運作以來容有系統功能間未能掌握化學物質流向與流布之情形,限縮其流向追蹤與風險預警功能,另其化學品資訊內容亦不足以因應救災需要,允待強化其協助救災等管控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