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公告資訊,截至110年4月底止,台電系統裝置容量計5,013萬3,925瓩(含台電部分3,521萬1,105瓩、民營購電部分1,492萬2,820瓩),其中抽蓄水力260萬2,000瓩(占5.19%)、燃油火力159萬2,488瓩(占3.18%)、燃煤火力1,469萬7,100瓩(占29.32%)、燃氣火力1,780萬9,515瓩(占35.52%)、核能387萬2,000瓩(占7.72%)、再生能源956萬822瓩(占19.07%)(詳表1、圖1)。
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為供應火力發電所需燃料分別於台中及高雄永安建置11座儲氣槽儲存天然氣、總容量149萬公秉(台中5座、80萬公秉及高雄永安6座、69萬公秉),以及海底管線、混凝土包覆有縫鋼管、管線及泵浦等相關設施(詳表2)。
表1 110年4月底台電系統裝置容量一覽表 單位:瓩;%
項 目
裝置容量(瓩)
占比(%)
項 目
裝置容量(瓩)
占比(%)
台電公司
35,211,105
70.23
購電部分
14,922,820
29.77
抽蓄水力
2,602,000
5.19
民營火力
7,757,665
15.47
火力
26,341,438
52.54
燃煤
3,097,100
6.18
燃油
1,592,488
3.17
燃氣
4,660,565
9.30
燃煤
11,600,000
23.14
民營再生
7,165,155
14.30
燃氣
13,148,950
26.23
承攬水力
250,110
0.50
核能
3,872,000
7.72
民營水力
42,880
0.09
再生能源
2,395,667
4.78
民營風力
625,065
1.25
慣常水力
1,800,207
3.59
民營太陽能
5,616,207
11.20
風力
312,360
0.62
民營生質能
8,400
0.02
太陽能
283,100
0.56
垃圾、沼氣
617,993
1.23
-
-
-
地熱能購電
4,500
0.01
合 計
50,133,925
100.00
說 明:1.資料基準日為110年4月底止。
2.表列資料不含民營自發自用部分。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公開資訊網/公司治理/經營實績。
圖1 110年4月底台電系統電源裝置容量配比圖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公開資訊網/公司治理/經營實績,本報告繪圖。
表2 中油公司供應火力發電燃料之相關設施一覽表
廠別/位址
設備項目
數量
原始建置年月
原定耐用年限
是否曾辦延壽
延壽年數
海管室
永安至通霄海底管線API5LGR.X65 P6A0022 36吋潛弧鋼管
1條
93.07
15年
-
-
海管室
36吋 混凝土包覆有縫鋼管API X65-12米/根
1條
98.04
15年
-
-
台中廠
一期儲槽(T-101)
1座
97.05
20年
-
-
一期儲槽(T-102)
1座
98.03
20年
-
-
一期儲槽(T-103)
1座
98.03
20年
-
-
二期儲槽(T-104)
1座
108.03
10年
-
-
二期儲槽(T-106)
1座
108.01
10年
-
-
永安廠
一期儲槽(T-101)
1座
79.10
20年
V
可延長至民國153年
一期儲槽(T-102)
1座
79.10
20年
V
一期儲槽(T-103)
1座
79.10
20年
V
二期儲槽(T-104)
1座
95.11
20年
V
可延長至民國245年
二期儲槽(T-105)
1座
95.11
20年
V
二期儲槽(T-106)
1座
95.11
20年
V
基隆供油中心
管線
4條
77.07
15年
-
-
泵浦
3台
81.12
12年
-
-
台中供油中心
儲槽
4座
68.06
15年
-
-
管線
2條
80.04
15年
-
-
泵浦
2台
71.01
12年
-
-
說 明:1.台中廠5座天然氣儲槽容量計80萬公秉、高雄永安廠6座天然氣儲槽容量計69萬公秉,合計149萬公秉。
2.表列耐用年限係依據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106年版),非設計耐用年限。
3.永安至通霄海底管線之設計使用壽命為60年,台中、通霄至大潭海底管線之設計使用壽命為50年,在設計使用壽命期間內,均依據國際法規進行維護及維修,視使用年限到期前,再依據實際海底管線狀況進行報廢或執行延壽計畫。
4.(1)台中廠一期3座LNG地上儲槽以替代方式替代內部檢查期限至114年11月1日止。(2)台中廠儲槽設計年限為50年,於107-108年期間辦理「台中廠一期地上式液化天然氣儲槽技術服務工作」,其工作總結報告書結論為「從啟用至今10年間的儲槽記錄看來,期望之設計壽命50年完全不受影響。」
5.(1)永安廠一期儲槽(T-101/102/103)屆滿日期:依高市勞檢機字第10370616700號函同意以替代方式替代內部檢查,期限至111年3月31日止。(2)永安廠二期儲槽(T-104/105/106)屆滿日期:依高市勞檢機字第10570686000號函同意以替代方式替代內部檢查,期限至111年4月17日止。
6.(1)永安廠已分別於102年及104年辦理「永安一期LNG地下式儲槽技術顧問工作」及「永安二期LNG地下式儲槽技術服務工作」,其工作總結報告書結論明確指出,以當時(102年及104年)的操作條件下,在儲槽的機械部分預估使用年限分別為民國130年及200年,如果採用其建議之延長儲槽剩餘壽命的方法及緩和條件,剩餘使用壽命可延長至民國153年及245年;在儲槽的土木部分皆評估擁有超過100年的耐用性。(2)為延長儲槽剩餘壽命,永安廠皆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積極維護管理儲槽,並依規定實施替代內部檢查作業以延長其內部檢查期限,避免實施開槽檢查,影響儲槽剩餘使用壽命。且為了減少儲槽進出料操作次數,以延長儲槽剩餘使用壽命,永安廠擬增建三座20萬公秉地下式儲槽,本計畫預計完成後,將減緩原一、二期儲槽之進出料操作,可再大幅延長儲槽剩餘使用壽命。
資料來源:中油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