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主與環保意識提升,推動電源開發計畫日漸不易,而氣候變遷日益劇烈,加重能源調度難度,因此,穩定充裕之能源供給,除從供給面擴增電源開發計畫外,亦宜兼顧提升既有設施或機組效能,加強供需調度管理措施,以及減少能源消耗,延緩電能需求成長等配套措施。
然根據調查資料顯示,我國電源開發與供需管理存有:電源開發計畫執行窒礙,致無法依原規劃執行;再生能源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部分地區電力供需失衡或部分線路存有瓶頸;火力發電燃料安全存量政策待落實;電源系統備用容量尚待配合再生能源發展占比檢討調整;火力發電燃料成本受制國際市場行情與匯率;部分機組設備老舊或水庫淤積嚴重,恐影響發電效能;機組排修及供電管理措施仍有加強空間,以及負載管理措施成效待提升等諸多問題。謹提出建議意見如下:
一、鑑於推動電源開發計畫日益不易,且耗時冗長,電源系統裝置容量推估允預為長遠規劃,俾利電源開發計畫前置規劃及計畫執行
依能源局提供資料及該局110年5月公告108/109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顯示,有關我國電源機組新增及除役規劃僅推估至116年,與今日相距不到7年。
惟電源開發計畫較一般工程複雜耗時,復因環評作業費時、或執行過程屢遭遇抗爭等因素,致辦理期程冗長,尤其火力電源開發計畫期程動輒10年以上,例如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期程自95年1月至111年12月;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自100年1月至111年12月;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自107年7月至121年12月。爰此,能源主管機關允宜審酌全國產業及經濟發展情勢,至少推估未來10年電力供需成長趨勢,以利電源開發單位提前規劃佈署,周妥前置作業,並順利後續執行。
二、允宜加速再生能源開發規劃,加強控管執行期程,並適時擴充區域之再生能源併網容量
截至110年3月底太陽光電建置容量尚未達109年底階段目標,主管機關允宜加強控管執行期程並督促辦理,並依各區域再生能源開發進度,妥適配合擴充區域併網容量,以利再生能源發展。
三、允宜強化區域電力供需平衡與供電線路能量,俾確保供電穩定安全
北部地區屢發生尖峰負載時間電力供需缺口,致長期需仰賴中南部電力北送,恐增加電力損耗,且部分線路尖峰時間發生瓶頸,亦不利電網供電穩定安全,爰區域電源開發規劃允宜強化區域電力供需平衡,並儘速改善尖峰負載時間線路瓶頸之情形。
四、允宜加強調控燃料安全存量,並落實安全存量政策,以確保能源安全
按能源政策目標,未來火力發電占比將近8成,然而我國火力發電所需燃料全數倚賴進口,一旦燃料供給不順或中斷,勢必危及國家能源安全,其衝擊層面難以想像,爰為確保能源穩定安全,台電及中油公司允宜依政府規定,加強調控燃煤、天然氣及燃油之安全存量,並落實執行燃料安全存量政策。
五、允宜配合間歇性再生能源配比調整,滾動檢討備用容量之妥適性
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以風力及太陽能等間歇性能源為發展主軸,鑑於間歇性再生能源無法配合人力調度指令出力,故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通常需配置相應之儲能輔助設施與備用機組容量,以確保供電穩定。爰隨著再生能源配比調升,允宜滾動檢討並規劃合宜之備用容量。
六、允宜加強燃料採購作業與成本控管措施,俾減緩國際燃料市場行情波動之衝擊
我國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且按美元計價,然而燃料價格係由國際市場行情決定,且美元匯率亦不可控制,燃料採購單位除強化採購作業外,亦宜加強成本控管措施及匯率避險措施,以減緩市場行情波動之衝擊。
七、允宜加強維護管理人員專業判斷技能,落實設施(備)之管理維護作業
我國部分發電機組、輸配電設施、天然氣儲槽等設施建置年代久遠,為確保設備正常狀態及安全運轉,允宜強化維護管理人員之專業技術,並加強現場巡檢與設施(備)維護管理作業。
八、加速智慧電網建置時程,並強化電力供給管理措施,以增加電網強韌度及系統供電效能
鑑於推動電源開發計畫日益困難,擴增機組容量不易,允宜妥適安排機組歲修調度排程,再生能源妥善配置輔助儲能設施,以及加速智慧電網建置作業,俾提升電源系統供電效能。
九、允宜配合時空環境規劃負載管理措施,需量競價措施實施時機亦應與系統供電裕度妥適配合
雖然經濟部及台電公司長期賡續推動節能計畫,惟全國用電量及家庭用戶平均每月用電量均未見下降,顯示負載管理措施成效容有檢討與精進空間,允宜配合時空環境變遷,重新檢視負載管理措施之實施方案與策略。另需量競價措施實施時機亦宜與系統供電裕度妥適配合,俾負載管理措施發揮紓解尖峰負載壓力之效益。
(分機:8656 凃玉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