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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人力配置及職務加給獎勵金給與情形之探討

一、各國警政機關人力情形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警消人力配置及職務加給獎勵金給與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各國警消人力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魏安國

中央政府警政署及所屬110年度實際員警人數1萬6,249人,加上各地方政府5萬8,708人,全國員警人數合計7萬4,957人,以截至110年4月底我國總人口數2,351萬4,196人計算之警民比為314,據警政署之資料,德國警民比為249,而美國為471、英國為449、法國為443、日本為481、韓國為421及新加坡為404(詳表3-1),是以,我國平均每一員警維護治安人數僅次於德國,均優於美國、英國、法國、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家。

表3-1 各國警政機關人力情形表 單位:人;平方公里

國家

警政機關名稱

員額數

人口數

警民比

面積大小

美國

美國國會警察局United States Capitol Police

697,195

328,239,523

471

9,147,420

英國

倫敦警察廳Metropolitan Police

132,467

59,439,900

449

241,930

德國

德國聯邦警察Federal Police Bundespolizei

333,600

83,073,062

249

349,380

法國

法國國家警察Police nationale

151,681

67,144,101

443

547,557

日本

日本警察廳

262,063

126,167,000

481

364,500

韓國

韓國警察廳

122,913

51,709,908

421

97,520

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部隊

14,124

5,703,569

404

709

說 明:1.各國面積係世界銀行統計108年資料。

2.各國警察員額數依各國國情定義不完全相同。

3.警民比係平均每一員警維護治安人數。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