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警消人力配置及職務加給獎勵金給與情形之探討

二、各國消防機關人力情形 日期:110年8月 報告名稱:警消人力配置及職務加給獎勵金給與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各國警消人力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魏安國

中央政府消防署及所屬110年度實際消防員人數499人,加上各地方政府1萬6,146人,合計1萬6,645人,以截至110年4月底我國總人口數2,351萬4,196人計算之消民比為1,412,優於新加坡之2,050,低於美國之400及日本之152,我國與日本同位於西太平洋島鏈,地震及颱風等天災頻繁,而日本消民比僅152,是以,我國消民比容有成長空間(詳表3-2)。

表3-2 各國消防機關人力情形表 單位:人;平方公里

國家

消防機關名稱

員額數

人口數

消民比

面積大小

美國

美國消防總署USFA

820,600

328,239,523

400

9,147,420

日本

總務省消防廳

831,982

126,167,000

152

364,500

新加坡

SCDF(Singapore Civil Defence Force)

2,782

5,703,569

2,050

709

說 明:1.員額數:日本消防廳消防白書(令和元年版);維基百科。

2.人口數:世界銀行人口統計。

3.面積係查自維基百科。

4.統計期間為108年度數據。

資料來源:消防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