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能源轉型及帶動綠能產業發展,105年度至111年度中央政府投入綠能建置經費,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合計約738.87億元,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至3期(106-111年度)特別預算所編綠能經費合計272.78億元。經查:
(一)我國辦理離岸風電基礎設施、台電公司風力發電暨電力網計畫概況
我國雖具優異離岸風能資源,然國內相關產業卻未累積足夠案例供後續開發案依循,為營造離岸風電友善開發環境,按「風力發電4年計畫」,須積極完成離岸風電基礎建設如風力機組裝碼頭、水下基礎碼頭及輸配電網等項。另台電公司110年度則賡續進行4項風力發電計畫(詳表3-4-1),分述如下:
表3-4-1有關離岸風電基礎建設、電力網及台電公司風電計畫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編列單位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經費來源
期程(年度)
碼頭及產業專區
經濟部-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
4,262,858
前瞻特別預算
106-109
交通部-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
2,800,000
前瞻及港務公司營業基金
106-109
電網
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
60,679,149
台電營業基金
107-114
合計
67,742,007
風力發電計畫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
25,180,395
台電營業基金
104-110
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
57,323,960
台電營業基金
108-114
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陸域)
1,446,000
台電營業基金
102-111
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陸域)
3,470,000
台電營業基金
106-113
小計
87,420,355
說 明:表列台電公司風力發電計畫係列示於110年度仍在執行之計畫。
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決算資料及經濟部提供。
1.交通部—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該計畫規劃以臺中港作為離岸風電產業園區及作業基地,期程106-109年度,總經費28億元(前瞻預算18.5億元、港務公司營業基金9.5億元) ,執行結果計畫決算數24.07億元(前瞻決算14.57億元、港務公司營業基金9.5億元)。依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09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該計畫已如期完成工作指標及進度。
2.經濟部—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為推動海洋工程技術自主化與產業化,經濟部能源局辦理該計畫,規劃建置海洋工程區暨培訓與研發3個中心,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項目執行,經調整後第1至2期預算數合計42億6,285萬8千元,決算數39億5,154萬1千元。截至109年底該計畫總累計進度預定100%,實際99.60%,進度落後0.4個百分點,主要係港池疏濬工程及深水池新建工程落後所致。
3.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107-114年度):目的係提供桃園離岸風力1.1GW及彰化離岸風力6.5GW之併網容量,滿足離岸風力業者併網需求。該計畫總經費606億7,914萬9千元,109年度預算執行率達99.31%。
4.台電公司—風力發電計畫:為發展風力發電,台電公司於110年度賡續辦理4項跨年度風力發電計畫,總經費合計874億2,035萬餘元,其中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108-114年度)及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102-111年度)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1.05%及62.67%。
(二)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經審計部提出離岸風機施工組裝碼頭使用能量尚待強化、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規劃未周而延宕期程之審核意見
審計部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前瞻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針對離岸風電基礎設施(碼頭及產業專區)相關計畫之執行提出審核意見如下:
1.交通部—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為利離岸風機施工組裝,臺灣港務公司完成臺中港#5A、#5B號碼頭,評估可供風機組裝容量皆為120MW,其中#5A碼頭於110至111年度規劃由台電一期(109.2MW)及允能風場(320MW)使用,而112至113年度規劃由海龍2號(300MW)使用#5A碼頭、台電一期(300MW)使用#5B碼頭,顯示離岸風機施工組裝碼頭可供使用能量不敷風場建置需求。
2.經濟部—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經濟部為推動海洋工程技術自主化與產業化,辦理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惟對於三中心及深水池規劃未盡周妥,又未積極辦理相關項目委外事宜,致修正3次計畫,延宕計畫執行期程。
(三)為因應再生能源併網,台電公司已規劃114年度儲能及電力調度,惟現有儲能及電力調度能力仍待提升
間歇性再生能源如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對電網衝擊風險提高,為解決大量再生能源併網所造成之負面影響,儲能技術為可能解決方案之一。考量我國114年度再生能源占比將達20%,為維供電穩定,詢據台電公司對儲能及電力調度規劃如下:
1.儲能電池規劃:109年度完成示範場域(MW級)建置作業,110-111年規劃啟動東林變電所、台南鹽田光電站、路園變電所等儲能系統建置合計53.4MW。另預定114年由電池儲能設備提供系統額外590MW輔助服務,平時協助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事故時協助系統可承受一部最大機組跳機,不觸及低頻電驛動作跳脫用戶負載。
2.電力調度方案及措施:參考國外再生能源調度運轉經驗,宜導入電力交易平台機制,開放儲能系統、需量反應及自用發電設備等分散式資源加入電力網提供輔助服務等。
台電公司預計114年度由儲能電池提供590MW輔助服務,惟110-111年儲能系統建置合計僅53.4MW,差距仍大。另關於電力調度採需量反應等措施乙節,依台電公司提供資料,107至109年度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分別為6.95億元、2.47億元及2.01億元,占同期間電費收入5,698.57億元、5,728.48億元及5,841.88億元比率為0.12%、0.04%及0.03%(詳表3-4-2),呈逐年下降趨勢。另110年5月17日晚間台電公司實施分區輪流供電,該公司表示由於大修機組不及因應激增用電,雖調度水力機組、安排民營電廠提早上線及促使大用戶抑低負載,仍不得不實施分區輪流供電。考量109年度需量競價扣減電費占電費收入比率已低於往年,即便採行大用戶抑低負載等電力調度措施,仍難以避免分區供電,顯示整體電力調度措施亟待強化。
表3-4-2 107年度至109年度台電實施需量競價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
6.95
2.47
2.01
電費收入
5,698.57
5,728.48
5,841.88
比率
0.12%
0.04%
0.03%
資料來源:需量競價實施電費扣減金額由經濟部提供。電費收入參考台電公司107-109年度決算書。
(四)光電及風電饋線因需配合設置場址佈建,為避免光電及風電完工後饋線不足,允宜及早確認設置場址
太陽光電饋線需配合太陽光電開發區位進行調整。106年度至107年我國盤點太陽光電推動專區包括農委會嚴重地層下陷18區、黃金廊道,經濟部鹽業用地、水域型光電及地方政府規劃台西綠能養殖專區,其中潛力案場以雲林縣為主。然目前開發型態已改變,政府規劃設置太陽光電潛力案場改以農委會盤點(漁電共生、不利耕作區、低地力變更及畜禽舍農糧製儲銷設施屋頂等)轄管私人土地為大宗,搭配各部會大型開發專案與民間自行開發案場,以達光電114年20GW目標。台電公司配合政策方向轉移,需配合開發區位動態調整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
有關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經濟部已於110年7月23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及海域範圍敏感區域供開發業者參考,至於離岸風電所需之輸配電網部分,雖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已擬定長期(115年以後)引接至麥寮六輕塑化倂網點3.5GW等規劃,惟由於台電公司輸配電網等建置仍受業者實際申請場址影響,允宜及早確認開發商之風場場址及獲配裝置容量,俾利建置調整所需之變電所、開閉所及輸配電線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