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中央政府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作業基金計75單位,較109年度增加1單位,係依農田水利法第22條規定增加設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之作業基金計90單位,較上年度增加15單位,係於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項下設置宜蘭等17單位之基金,及為整合醫療資源,將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項下新竹、竹東及新竹生醫園區3分院基金,合併為新竹臺大分院基金,減少2單位,增減互抵所致。前開作業基金係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等16個主管機關轄管,其構成體系詳如表2-1。
表2-1 110年度作業基金之構成體系
主管機關
附屬單位預算(75單位)
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90單位)
1.行政院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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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政部
營建建設基金
住宅基金
新市鎮開發基金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3.國防部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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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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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單位(45所國立大學、1所獨立學院、2所專科學校)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
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等9所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務基金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北護分院、金山分院、新竹臺大分院作業基金
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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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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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作業基金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業基金
國立臺灣圖書館作業基金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作業基金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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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務部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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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經濟部
經濟作業基金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詳說明1)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水資源作業基金
溫泉事業發展基金
7.交通部
交通作業基金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鐵道發展基金
觀光發展基金
8.輔導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武陵農場等3家山地農場及彰化農場等2家平地農場
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臺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
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
9.科技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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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農委會
農業作業基金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
宜蘭等17單位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
11.勞動部
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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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衛福部
醫療藥品基金
基隆醫院等20家醫院
桃園療養院等6家專科醫院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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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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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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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化部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
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
14.故宮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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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原民會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原住民族就業基金
16.考選部
考選業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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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於110年間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本報告將以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表達。
資料來源:整理自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之總說明貳、基金設立概況及圖1「110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構成體系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