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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近年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措施之檢討

一、近年中央相關部會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之具體措施 日期:111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近年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措施之檢討 目錄大綱:貳、中央政府近年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之相關作為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為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效率,近年中央相關部會採取相關措施,依其內容屬性,大抵可區分為暢通就業資訊、提升人力素質、開發就業機會及強化後備戰力等四個層面,謹簡要分述如次:

(一)暢通就業資訊

1.軍職專長轉銜規劃:為降低退除役官兵就業門檻,協助國軍志願役官兵退伍後順利轉銜就業,自109年9月起,退輔會先後訂定「推動軍職職能基準作業計畫」與召集相關會議,並與國防部、經濟部及教育部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共同研商,其中已會同國防部建立「國軍專長可轉換民間職業與證照種類及訓練班隊」對照表,初步完成軍職轉銜民間職業對照結果,就現行軍職專長743項中與民間職業具關連性者計339項,將公告提供官兵查詢,另將官兵受訓與強化求職專長之需求之資料轉移至該會相關人力資料庫,俾利後續提供輔導措施,另逐步建立軍職職能基準,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

2.權益宣導與就業媒合:自105年第3季起,退輔會與國防部合作,每季前進營區並邀請屆退前3個月官兵參加「國軍屆退官兵權益說明會」,宣導退伍後包括就學、就業輔導等相關權益及實施需求調查等活動。110年度則針對役期屆滿6個月前之屆退官兵,試辦為期3天之職涯探索研習營,提供包括「產業趨勢」、「適性評量」、「職涯諮詢」、「職場介紹」、「求職技巧」等課程,藉以協助屆退官兵釐清職涯發展方向,為生涯規劃預做準備。此外,勞動部勞發署所屬各分署亦配合退輔會辦理之相關權益說明活動,派員赴活動現場提供屆退官兵就業資訊。國防部並與退輔會合作,由退輔會安排需才廠商至營區辦理就業媒合活動。

(二)提升人力素質

1.就學輔導:退除役官兵在尋職過程中遭遇職場進入障礙之一係軍中專長未必符合民間所需,爰透過適當就學、就業輔導,可協助退除役官兵取得職場所需知識與技能,進而降低渠等進入職場之門檻,俾利順利就業。在就學輔導方面,退輔會針對有就學需求之退除役官兵,與教育部及國內大專院校合作,除針對參加特定學制之新生入學者提供考試加分、外加名額等優待外,另就符合退輔條例第2條所界定之退除役官兵,協調技職體系為主之大專院校辦理推甄入學,並採行學用合一之措施,藉由該等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訂定學習與實習訓練之課程,提供已錄取且在學期間願意參與實習之學員接觸職場之管道,並於畢業後能順利銜接就業。

2.職訓:為因應103年底推動之募兵制轉型政策,國防部與退輔會及勞動部等部會針對國軍屆退官兵職訓與就業服務等事項進行跨部會協調,於105年3月訂定「國軍屆退官兵輔導措施實施要點」,又分別於106、107年度修訂相關規定,除擴大輔導對象至志願士兵外,並賡續調整薦(送)訓相關規定(包括資格、核定主官編階、相關單位配合事項等),俾保障官兵參訓權益。在職訓業務方面,退輔會除由所屬職訓中心自辦或委辦訓練外,108年度以前另透過各地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委外辦理職訓班,就近提供在地退除役官兵參訓機會;勞動部勞發署配合「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規定,每年提供次一年度公立職訓機構招訓資訊,並配合募兵制之推動,自105年度起提供自辦訓練課程每班10%之錄取名額予屆退官兵;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為協助有務農意願之退除役官兵,自108年起,則委託專業團體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以下簡稱中小企業總會)開辦國軍屆退官兵職訓農事訓練育成專班,提供育成訓練,提供務農所需之知識技能,搭配實作課程,降低從農風險,後續引導進入現行農民輔導相關體系,並持續追蹤評核與輔導。

3.職訓補助:為增加退除役官兵參加職訓之誘因,除勞動部勞發署就國防部送訓之屆退官兵經甄選錄訓者提供訓練費用全額補助之優惠外,為鼓勵退除役官兵就近參訓、就業,退輔會自105年度起辦理職訓補助計畫,退除役官兵可向所在地榮服處申請參加該會公告之相關職訓機構所辦理之課程,並於結訓後4個月就業,據以向原核准參訓之榮服處申請職訓費用補助。

4.促穩方案:為提升退除役官兵就業意願與能力,強化訓用合一與促進長期穩定就業,退輔會自107年7月起試辦促進穩定就業方案,針對「全日制職訓班隊」與「推介就業」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者核予津貼,協助退除役官兵度過適應期穩定就業,開創職涯新頁。

(三)開發就業機會

1.與企業合作開發職缺:退輔會於各地區榮服處設有就業服務站,由編制內人員與委託專業機構派駐之就業輔導員共同組成,開發轄內企業職缺係主要工作項目之一,透過平日拜訪相關企業,尋求建立合作關係,主動掌握職缺訊息。

2.鼓勵企業進用退除役官兵:退輔會依退輔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訂定「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辦法」,透過主動篩選符合資格之積極進用退除役官兵之企業於公開場合表揚,以收示範之效。

3.協助退除役官兵創業:退除役官兵進入職場除傳統就業之管道外,創業亦係另一種選擇。退輔會依退輔條例第11條規定,提供多元化活動,包括:創業諮詢、創業知能課程、創業參訪研習、創業座談等創業輔導措施,另設置退除役官兵設置創業輔導網站,協助推動網路行銷;針對創業退除役官兵之資金需求,開辦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以減輕退除役官兵創業之財務負擔。

(四)強化後備戰訓

1.精進教育召集:為增進後備軍人軍事素養與戰鬥技能,以因應動員戰備需求,近年國防部持續革新後備動員制度,並於111年正式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以下簡稱全動署),任務之一即包括後備部隊編組、選充、召集、訓練與動員整備之規劃及執行,其中在教育召集措施方面,著重於強化軍事專長與技能,俾有效恢復退役官兵之戰鬥技能,厚植整體後備戰力。對此,目前教育召集訓練已調整為每年施訓,每次14天,並從111年起試行驗證。

2.招募後備戰士:為使後備軍人能持續將所具軍事專業與戰鬥技能運用於國軍部隊,提升國軍整體戰力,依部隊需求招募後備軍人加入後備戰士短期在營服役。

至於在後備動員制度調整對於退役官兵就業輔導之影響方面,依退輔會之說明,勞動部作為全國勞動業務之主管機關,惟按現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規定,勞動部並未納入中央主管機關業務分工,又經該會徵詢中小企業總會、就業情報資訊公司等民間就業服務機構意見後,初步評估,尚不影響企業僱用退除役官兵之意願。此外,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之相關權益,增加後備軍人召集期間優惠及福利措施,以及減少召集期間對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營運之衝擊,中央政府已制定公布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並於111年正式施行,透過給予後備軍人差假、薪資之保障與提供後備軍人之雇主租稅優惠等措施,俾達成廣儲後備能量、提升後備戰力目標,至於該條例施行後其後續之影響則尚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