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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近年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措施之檢討

肆、結論與建議 日期:111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近年就促進退除役官兵人力資源運用措施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彥斌

近年在中央相關部會之通力合作下,退除役官兵平時得以進入職場為經濟成長奉獻心力,並接受教育召集訓練協助提升後備戰力,該等人力運用情形已有相當程度之改善。面對就業市場變遷與國際情勢轉變,中央相關部會雖已推動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措施與調整後備動員制度,惟誠如本報告所述,當前我國就退除役官兵人力運用之預算編列與執行之間,尚存有若干問題需予正視並研謀精進之道,諸如:志願役官兵之軍職專長轉銜民間職業比率仍不高、補助退除役官兵參加公部門就業考試之錄取率尚有改善空間、參加中央機關辦理職訓之屆退與退除役官兵近年訓後就業率略有下滑趨勢、女性志願役官兵退役後迄今未納入教召對象、教召人員參加鑑測比率未及6成、未就後備動員制度變革對就業市場影響建立定期追蹤評估機制,以及部分軍種招募後備戰士之達成率仍未及8成等。針對前揭問題,為持續提升退除役官兵之人力運用情形,本報告謹提出以下建議供主政與監督機關參考:

一、允宜配合國家推動重點產業發展,加速盤點軍職專長轉銜民間職業之項目,俾利退除役官兵之專長得以獲得發揮

為使國家重要人力資源之一之志願役官兵於退伍後能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持續貢獻所長,國防部允宜積極與退輔會、勞動部等部會協調合作,加速盤點軍職專長轉銜民間職業之項目,並適時更新相關資料,協助屆退、退除役官兵掌握就業市場相關訊息,依個人需要適時參加職訓並取得專業證照,以提升自身能力符合企業進用之條件,俾順利找到適當工作,發揮所長。

二、退輔會允宜積極與國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協調,提供誘因鼓勵該等事業進用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退除役官兵

當前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雖以民營企業為主,惟一般而言,國營事業因受主管機關較嚴密之監督,恪遵勞動法令之程度較高,可提供之勞動條件較佳,對一般退除役官兵就業應較具吸引力,有助於提升退除役官兵就業率。推介退除役官兵就業允宜採多管齊下之方式,加以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明文規範,包括公營事業機構在內之公部門,應優先任用資格條件相同之後備軍人,退輔會允宜積極與國營事業之目的主管機關協商,督促相關國營事業恪遵前揭規定辦理,俾促進退除役官兵就業。

三、定期追蹤檢討受訓之退除役官兵訓後未能就業之情況與原因,並研擬因應對策,俾提高職訓資源之運用效益

鑒於不同身分別之退除役官兵參加職訓訓後未能順利就業之原因略有差別,辦理職訓之相關中央機關允宜定期追蹤並分析參訓之屆退、退除役官兵訓後未能順利就業之情形與原因,並針對通案類別研擬因應對策,如因年齡歧視致未能就業,允宜主動協調勞動事務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積極查處,確保退除役官兵就業權益;如係因對就業環境生疏或勞動條件不如預期,允宜研議舉辦如職場體驗活動、加強與學校、企業合作辦理諸如學用合一、產訓合作課程等,強化退除役官兵與職場關係之連結,俾提升職訓資源之運用效益。

四、基於性別平等原則,允宜積極推動女性退役官兵參加教育召集,落實教召員參與鑑測,並研議建立對就業市場供需影響之定期追蹤檢討機制

後備動員制度變革攸關國家整體後備戰力之質與量,亦牽動退役官兵人力之運用情形。當前政府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措施,有關退役官兵之人力運用亦應符合相關原則。鑒於女性退役官兵在戰技、部隊領導統御等方面並不亞於男性退役官兵,國防部允宜積極檢討教育召集之施訓場域,塑造對女性退役官兵較友善之環境,俾利推動渠等參加教育召集,為提升後備戰力貢獻心力。

在落實教育召集目標方面,鑒於依全動署之統計資料,當前應召員參與鑑測比率雖逐年增加,惟仍未及6成,國防部允宜督促各軍種辦理教育召集單位落實教召員鑑測作業,確實驗收教育召集成果,俾有效提升整體後備戰力。

此外,為落實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之立法意旨,國防部除依該條例第9條編列相關預算外,並應研議建立退役官兵參加教育召集對就業市場供需影響之定期追蹤檢討機制,邀集包括勞動部、退輔會等部會共同研商,作為後續相關優惠措施調整之參考依據,俾兼顧退役官兵安心就業、後備戰力強化精進之雙重目標。

五、就推動後備戰士措施,允宜適時檢討招募能量與實際需求,俾穩定提升達成率

針對當前部分軍種之後備戰士招募達成率未達8成之情形,國防部允宜確實掌握後備軍人之軍事專長,並督促各軍種依實際需求檢討招募人力,俾招募適當之人員投入部隊服務,穩定提升招募達成率,促進現役部隊與後備軍人之交流與合作,以因應戰時接戰之需求。

(分機:1912 黃彥斌)

主要參考資料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全動署)、退輔會、勞動部勞發署、農委會提供之說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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