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體性推動我國人才發展及減緩人才短缺危機,中央各部會除配合國發會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工作外,亦跨部會合作推動相關人才培育措施,其中對培育科技人才方面,自106年度起科技部、教育部及經濟部所採行之主要措施如下:
(一)科技部:依科研人才各職涯階段特性,並透過扎根、轉型、拔尖、共育及友善環境建置等5面向,以跨部會協力推動科研人才培育之全階段措施,諸如:與教育部合作促進中小學生科學教育普及、高等教育深耕,培育特色領域人才等及協力延攬國際級大師與研究團隊來臺研究或教學;鏈結經濟部,透過法人及大學協助培訓,提供博士及科研人才實務訓練,媒合至產業就業或創業,以銜接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及創新創業之人才布局;與國發會協力,從基礎研究、衍生新創、加速創新、產業連結至資金扶持等各階段,挹注資源予以協助,以扶植新創產業人才。
(二)教育部:為培育社會所需之相關人才,每年提供科技部及經濟部等部會對於重點領域人才培育之建議供學校作為增設或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之參考,並自101學年度起邀請該等部會共同參予系所增設或調整之審核作業;與科技部合作推動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強化大學研究能量並培育重點領域國際一流人才;為提升大專校院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之教學研究量能,促使該等領域之學校能進一步成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以強化國際能見度及社會貢獻,與科技部共同推動大專校院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為培育科技相關產業發展所需之高階人才,推動產業碩士專班,鼓勵企業與學校合作研擬課程,並適度延聘產業技術專業人才擔任授課,所需培訓經費由企業與學校共同支應,學生畢業後負有至合作企業就業之義務,企業則需聘用7成以上畢業生;為促使大學與優質企業法人合作培育研發人才,辦理產學合作培育博士及研發人才計畫,提升科技產業所需之博士人才;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並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推動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
(三)經濟部:依國發會每年彙整之推估調查報告,協調教育部媒合人才供給資源,促成學校與產業建立產學合作之人才共育機制,並促使產學研共同規劃專題課程、投入業師、辦理實習,以助於學校培育科技人才、因應產業人才發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