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88年發生921大地震後,爰大幅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等規定(詳表3-3-1),針對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可能因其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有耐震能力不足疑慮,允宜加強建築物耐震及消防安全檢查強度。經查:
(一)88年12月31日前核發使用執照6層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結果,約3,750件具潛在危險疑慮
為主動清查出可能有潛在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內政部營建署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專業單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6層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由建築師、土木技師及結構技師等專業人員,依照相關圖說清查有無地面層挑高、大量騎樓使用、有大面積無RC牆之使用空間或結構設計資料之清查等準則,清查宜進行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之建築物,進而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上開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自106年開辦,110年底結束,共完成3萬7,402件,其中3,750件具潛在危險疑慮。
(二)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率未達8成
按內政部現行公安申報規定,集合住宅類建築物達16層以上,其公共區域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項。100至109年度列管申報數介於8萬3,429件至10萬9,186件之間,實際申報數介於4萬1,206件至6萬9,228件之間,申報率介於41.16%至74.94%之間,同期間未申報案件處分數介於2萬694件至5萬8,191件之間,未申報處分率介於97.49%至99.34%之間(詳表3-3-2),據營建署說明因停業、歇業及所有權人失聯,至未申報處分率未達100%。
綜上,我國於88年度發生921大地震後,大幅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等規定,爰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可能因其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有耐震能力不足疑慮,而上開建築物快篩結果具潛在危險疑慮之3,750件,允宜加強輔導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另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率未達8成,允宜研議提升,以維住戶安全。
表3-3-1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內容及時程表
時間
規範內容
63年2月15日
修正公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始有地震力之規定,地震力之計算除考量建築物之載重外並納入不同震區分級(強震區、中震區及弱震區)及結構系統韌性參數,並依建築物高度不同採不同之地震力。
71年6月15日
參考美國Uniform Building Code耐震規範精神,重新釐定震力係數,並針對不同用途之建築物,增列用途係數I,使設計地震力加大。
86年5月1日
訂定「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將臺灣地區之震區範圍由原3個震區分為4個震區,地震力之計算增加垂直地震力,動力分析及檢核極限層剪力強度之要求,考量建築基地土壤液化之影響,使用隔減震系統之原則等。
88年12月29日
因應921大地震,修正震區水平加速度係數、各類地盤水平向正規化加速度反應譜係數與週期之關係、及垂直地震力等規定與解說,以及臺灣地區震區劃分、工址加速度係數及各種地盤平均加速度反應譜等。
94年7月1日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依地震危害度分析決定加速度係數,將震區改成現行之微分區,並考量近斷層效應、大地震下建築物不得崩塌之設計、隔減震及被動消能系統之應用、天花板耐震施工指南等。
100年7月1日實施
酌予調整臺北盆地微分區,原4分區調整為3分區,並修正隔震設計相關規定,至於臺灣各微分區對應之地表加速度大致維持不變。
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3-3-2 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列管申報數(A)
實際申報數(B)
申報率(C=B/A)
未申報數 (D)
未申報處分數( E)
未申報處分率(F=E/D)
100
109,186
58,209
53.31%
50,977
49,696
97.49%
101
100,130
41,216
41.16%
58,914
58,191
98.77%
102
89,701
56,710
63.22%
32,991
31,897
96.68%
103
87,223
42,361
48.57%
44,862
44,314
98.78%
104
83,429
62,522
74.94%
20,907
20,694
98.98%
105
85,437
48,428
56.68%
37,009
36,760
99.33%
106
88,117
62,417
70.83%
25,700
25,481
99.15%
107
89,769
50,881
56.68%
38,888
38,471
98.93%
108
93,333
69,228
74.17%
24,105
23,941
99.32%
109
94,965
54,732
57.63%
40,233
39,968
99.34%
說 明:110年數據預計111年9月底公布,https://www.cpami.gov.tw/filesys/file/EMMA/109final.pdf。
資料來源:營建署網站,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