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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近年推動建築物安全及智慧綠建築管理執行成效之研析

三、允宜提高建築物消防設備及安全檢查強度,以減少建築物之災害發生 日期:111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政府近年推動建築物安全及智慧綠建築管理執行成效之研析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魏安國

我國於88年發生921大地震後,爰大幅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等規定(詳表3-3-1),針對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可能因其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有耐震能力不足疑慮,允宜加強建築物耐震及消防安全檢查強度。經查:

(一)88年12月31日前核發使用執照6層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結果,約3,750件具潛在危險疑慮

為主動清查出可能有潛在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內政部營建署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專業單位88年12月31日前興建6層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由建築師、土木技師及結構技師等專業人員,依照相關圖說清查有無地面層挑高、大量騎樓使用、有大面積無RC牆之使用空間或結構設計資料之清查等準則,清查宜進行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之建築物,進而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上開建築物結構快篩作業自106年開辦,110年底結束,共完成3萬7,402件,其中3,750件具潛在危險疑慮。

(二)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率未達8成

按內政部現行公安申報規定,集合住宅類建築物達16層以上,其公共區域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項。100至109年度列管申報數介於8萬3,429件至10萬9,186件之間,實際申報數介於4萬1,206件至6萬9,228件之間,申報率介於41.16%至74.94%之間,同期間未申報案件處分數介於2萬694件至5萬8,191件之間,未申報處分率介於97.49%至99.34%之間(詳表3-3-2),據營建署說明因停業、歇業及所有權人失聯,至未申報處分率未達100%。

綜上,我國於88年度發生921大地震後,大幅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等規定,爰88年12月31日前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可能因其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有耐震能力不足疑慮,而上開建築物快篩結果具潛在危險疑慮之3,750件,允宜加強輔導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另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率未達8成,允宜研議提升,以維住戶安全。

表3-3-1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內容及時程表

時間

規範內容

63年2月15日

修正公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始有地震力之規定,地震力之計算除考量建築物之載重外並納入不同震區分級(強震區、中震區及弱震區)及結構系統韌性參數,並依建築物高度不同採不同之地震力。

71年6月15日

參考美國Uniform Building Code耐震規範精神,重新釐定震力係數,並針對不同用途之建築物,增列用途係數I,使設計地震力加大。

86年5月1日

訂定「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將臺灣地區之震區範圍由原3個震區分為4個震區,地震力之計算增加垂直地震力,動力分析及檢核極限層剪力強度之要求,考量建築基地土壤液化之影響,使用隔減震系統之原則等。

88年12月29日

因應921大地震,修正震區水平加速度係數、各類地盤水平向正規化加速度反應譜係數與週期之關係、及垂直地震力等規定與解說,以及臺灣地區震區劃分、工址加速度係數及各種地盤平均加速度反應譜等。

94年7月1日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依地震危害度分析決定加速度係數,將震區改成現行之微分區,並考量近斷層效應、大地震下建築物不得崩塌之設計、隔減震及被動消能系統之應用、天花板耐震施工指南等。

100年7月1日實施

酌予調整臺北盆地微分區,原4分區調整為3分區,並修正隔震設計相關規定,至於臺灣各微分區對應之地表加速度大致維持不變。

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表3-3-2 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情形表 單位:件

年度

列管申報數(A)

實際申報數(B)

申報率(C=B/A)

未申報數 (D)

未申報處分數( E)

未申報處分率(F=E/D)

100

109,186

58,209

53.31%

50,977

49,696

97.49%

101

100,130

41,216

41.16%

58,914

58,191

98.77%

102

89,701

56,710

63.22%

32,991

31,897

96.68%

103

87,223

42,361

48.57%

44,862

44,314

98.78%

104

83,429

62,522

74.94%

20,907

20,694

98.98%

105

85,437

48,428

56.68%

37,009

36,760

99.33%

106

88,117

62,417

70.83%

25,700

25,481

99.15%

107

89,769

50,881

56.68%

38,888

38,471

98.93%

108

93,333

69,228

74.17%

24,105

23,941

99.32%

109

94,965

54,732

57.63%

40,233

39,968

99.34%

說 明:110年數據預計111年9月底公布,https://www.cpami.gov.tw/filesys/file/EMMA/109final.pdf。

資料來源:營建署網站,本中心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