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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相關建設預算執行情形及實施成效探討

一、部分縣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容有提升空間,且各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率偏低,仍待積極推廣使用 日期:111年7月 報告名稱:下水道相關建設預算執行情形及實施成效探討 目錄大綱:參、下水道相關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及實施成效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慧敏

近年氣候變遷加劇,依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顯示,未來降雨將呈現「豐越豐、枯越枯」趨勢,豐水期雨量增加3%~9%,枯水期減少6%~12%,在不推動任何水資源強化運用措施情境下,現況供水能力尚不足以因應目標年125年社會經濟發展用水成長,預估將產生約每日67.59萬噸供水缺口,水資源調度經營面臨挑戰,是以,須多元化水資源並強化運用效率,以因應用水需求。其中,家庭污水不受降雨影響,若能透過公共污水下水道收集,並將透過污水處理廠處理之放流水有效運用,將可強化供水韌性。惟查:

(一)部分縣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低於平均數甚多,容待提升

營建署推動第1-5期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均將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列為重要績效指標,近年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第5期計畫(104-109年)設定每年增加1.5%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該計畫期間均達成年度目標;第6期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110-115年)改以增加接管戶數為績效指標,預計每年增加13萬戶,110年實際增加19萬1,341戶、增加1.85%普及率;111年1-3月增加4萬3,504戶、增加0.36%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詳表6)。

惟截至111年3月底公共污水下水道平均用戶接管普及率為40.14%,然仍有彰化縣(2.87%)、南投縣(6.65%)、雲林縣(5.07%)、嘉義縣(8.66%)、台東縣(3.89%)、澎湖縣(0.81%)及嘉義市(4.39%)等7個縣市之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未及1成,另屏東縣(13.47%)、新竹市(19.51%)未及2成,遠低於平均值(詳表2),營建署允宜與各地方政府研謀提升。

表6 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達成情形表 單位:%

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年1-3月

實際值

28.35

29.95

31.96

33.72

36.17

37.93

39.78

增加19萬1,341戶

40.14

增加4萬3,504戶

目標值

27.60

29.10

30.60

32.10

33.60

35.10

每年增加13萬戶

說 明:污水下水道第6期計畫(110-115年)改以增加接管戶數為績效指標,預計每年增加13萬戶。

資料來源:營建署。

(二)放流水再利用率偏低,尚待積極運用

公共污水處理廠之放流水若能妥適利用,可降低對其他水資源依賴,強化因應氣候變遷衝擊之調適能力,雖營建署業將放流水提供民眾澆灌、沖廁、洗街等非接觸人體用途,並請地方政府建立放流水取用機制、加強宣導等措施鼓勵民眾使用,惟截至111年3月底營運中之污水處理廠總計76家,其中8家放流水完全未利用、放流水再利用率介於0%至10%計48家、10%至20%計5家、20%至30%計4家、30%至40%計4家、超過60%僅直潭(60.01%)、榮湖(68.45%)、臺東市(69.46%)、鳳山(73.01%)、擎天(94.35%)、太湖(95.17%)、復興鄉都市計畫區(96.78%)等污水處理廠7家(詳表7),整體而言,放流水再利用率偏低,多數放流水未經利用,允宜宣導提高廠商及民眾使用意願。

表7 截至111年3月底營運中各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利用率情形表

放流水利用率

污水處理廠名稱

完全未利用

共8家,包括林口、烏來、坪林、內轆、溪頭、中區、六塊厝、東林等污水處理廠。

0%-10%

共48家等污水處理廠。

10%-20%

共5家,包括桃園北區(11.8%)、大樹(12.06%)、明德水庫特定區南岸(12.5%)、新光(14.83%)、雙湖園(17.62%)等污水處理廠。

20%-30%

共4家,包括草屯(21.69%)、中正(25.59%)、楊梅(27.77%)、基隆市六堵(28.25%)等污水處理廠。

30%-40%

共4家,包括虎尾寮(32.63%)、水湳(33.17%)、文山(34.27%)、金城(35.05%)等污水處理廠。

40%-60%

無。

60%以上

共7家,包括直潭(60.01%)、榮湖(68.45%)、臺東市(69.46%)、鳳山(73.01%)、擎天(94.35%)、太湖(95.17%)、復興鄉都市計畫區(96.78%)等污水處理廠。

資料來源:本報告整理自表3。

綜上,公共污水下水道為收集穩定水資源之管道,近年來營建署持續推動布建污水下水道系統,雖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逐年提升至4成左右,惟仍有7個縣市普及率未及1成、2個縣市普及率未達2成,仍待營建署與各地方政府研謀提升。再者,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後之放流水若能妥為運用,有利於水資源充分運用,然現行各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率偏低,允宜積極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