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療體系概況及衛福部因應高齡化相關措施如下:
(一)近年我國醫療體系概況
1.109年度我國醫療院所總家數較105年度成長:依衛福部110年9月編製之109年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109年度我國醫療院所共2萬3,132家,較105年度2萬2,384家增加(詳表2-2-1),其中醫院減少11家,診所數則增加759家。
表2-2-1 105至109年度我國醫療院所家數及型態別簡表 單位:家
年度
院所數
(A+B)
醫院
診所
小計(A)
西醫
中醫
小計(B)
西醫
中醫
牙醫
105
22,384
490
485
5
21,894
11,395
3,772
6,727
106
22,612
483
478
5
22,129
11,499
3,839
6,791
107
22,816
483
478
5
22,333
11,580
3,917
6,836
108
22,992
480
476
4
22,512
11,663
3,975
6,874
109
23,132
479
475
4
22,653
11,724
4,036
6,893
資料來源:105年度至109年度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衛福部。
2.109年底我國每萬人口醫院病床數58.16床,較105年底56.71床增加1.45床,109年底6個一級醫療區域每萬人口醫院病床數以東區99.22床最多,臺北52.30床最少。
3.109年度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較105年度增加:109年度我國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共計27萬3,145人,其中以護理師及護士14萬7,336人最多,其次為醫師(含西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7萬3,728人(詳表2-2-2),相較於105年度執業醫事人員24萬2,089人,109年度整體及各類別執業醫事人員均呈增加趨勢。
表2-2-2 105至109年度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數表 單位:人
執業醫事人員類別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醫師(西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
65,146
67,375
69,016
71,714
73,728
藥師及藥劑生
16,436
16,793
16,883
17,146
17,432
醫事檢驗師及醫事檢驗生
7,955
8,093
8,224
8,453
8,673
醫事放射師及醫事放射士
5,998
6,252
6,465
6,677
6,908
護理師及護士
130,785
135,969
139,482
143,590
147,336
助產師及助產士
115
124
138
144
134
營養師
1,762
1,825
1,908
2,003
2,058
物理治療師及物理治療生
6,778
7,075
7,386
7,591
7,885
職能治療師及職能治療生
2,875
3,008
3,154
3,263
3,360
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
1,155
1,249
1,332
1,402
1,538
呼吸治療師
1,966
2,020
2,060
2,097
2,139
語言治療師
741
807
873
949
1,039
聽力師
258
273
290
291
306
牙體技術師及牙體技術生
119
132
144
159
178
驗光師及驗光生
-
46
206
293
431
總計
242,089
251,041
257,561
265,772
273,145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年度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衛福部。
4.依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統計,109年度健保醫療費用核付金額6,972億元,其中門診、住院分別為4,911億元(70.44%)及2,061億元(29.56%);門診及住院平均每件核付費用分別為1,443元及6萬1,193元(詳圖2-2-1)。
圖2-2-1 我國健保醫療費用核付狀況
資料來源:國情統計通報第231號,110年12月6日。
5.110年度高齡者使用健保醫療點數40.97%:隨著我國高齡者占比由106年度13.86%提高至110年度16.85%,高齡者使用全民健保醫療點數之比率亦由106年度36.8%提高至110年度之40.97%(詳表2-2-3)。
表2-2-3 106至110年度全民健保分齡使用醫療點數及占比表
單位:百萬點
全民健保投保者年齡層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4歲(含)以下
醫療點數
45,279
47,904
49,393
43,993
38,156
占比
6.36%
6.39%
6.3%
5.56%
4.79%
15-24歲
醫療點數
30,315
30,458
30,525
29,575
27,718
占比
4.26%
4.06%
3.89%
3.74%
3.48%
25-44歲
醫療點數
126,515
129,949
134,619
134,456
130,618
占比
17.76%
17.33%
17.16%
16.99%
16.40%
45-64歲
醫療點數
247,978
258,719
269,371
272,015
273,632
占比
34.82%
34.51%
34.34%
34.38%
34.36%
65歲以上
醫療點數
262,130
282,723
300,450
311,257
326,262
占比
36.80%
37.71%
38.31%
39.34%
40.97%
合計
醫療點數
712,218
749,753
784,358
791,296
796,385
占比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提供,111年5月。
(二)為因應高齡化,醫療院所硬體及軟體相關因應措施
據衛福部說明,我國醫療體系因應高齡化而採取措施如下:
1.硬體-醫療院所無障礙設施:「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業規範醫院應具備無障礙設施,110年12月預告該標準第9條修正草案增列診所須符合無障礙規範,惟迄111年7月4日尚未公告。
2.專科醫師人數:醫事人員養成及繼續教育以病人為中心做整體評估,高齡醫療服務強調全人醫療及跨科照護團隊,爰無需增加某專科醫師人數。
3.培育原住民族及離島在地醫事人才: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4期,111年賡續推動養成計畫第5期(111-115年),共預計培育600名醫事人員。
4.老年醫學訓練:衛福部108年起於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訓練)第2年課程納入1個月老年醫學訓練(含失智症辨識);另為強化相關專科醫師對於老人醫學之診療能力,內科、家庭醫學科、神經科、復健科之專科醫師訓練課程中,均已於108年擬定老年醫學知識與技能等課程及執行。
5.提升護理人員執業率及推動專科護理師:101年5月起推動改善措施,例如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等。另95年起推動專科護理師制度、110年試辦專科護理師碩士公費生計畫等。
6.居家護理社區公私協力連續照護計畫:規劃每年補助布建居家護理所20家,增加慢性病長照可近性及護理人員執業率。
7.照顧服務員:訂定「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醫院對照顧服務員應建立管理、監督及查核機制,並負監督之責。迄111年3月由醫院安排照顧服務員之醫院計299家、1萬959人。
8.醫療資源與長照服務之銜接: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針對符合長照資格之住院個案收案,個案出院後依評估結果及核定計畫提供長照服務,迄110年計290家醫療院所參與。
9.鼓勵醫院提供出院準備及出院後追蹤:為減少出院病人短期內再急診及再住院,健保署105年新增「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106年訂定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作業規範,明確收案對象及轉銜流程,期病人出院後照顧服務不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