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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結合計畫全生命週期制度推動成效之探討

二、允宜加強中高風險計畫之協助或監督,並審慎評估退場條件之適宜性,逐步落實退場預警機制,以妥善運用各項公共建設經費 日期:111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結合計畫全生命週期制度推動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結合計畫全生命週期制度推動成效之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怡絜

(一)部分預警重點計畫風險程度未改善,允宜強化中高風險計畫之協助或監督措施

1.現有機制:經預警機制評估為高風險或中風險計畫,國發會運用現有多元管考機制協助或監督,如對於執行不佳之計畫,結合工程會每月召開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掌握計畫推動可能遭遇問題,及早協助協調解決;另對於年計畫經費執行不佳,要求各計畫主辦機關檢討年度經費需求及執行量能,依分年度工作排程及其所需,再據以核實匡列下一年度經費,並據以管控加速執行,以提高經費支用效率。且加強落實走動式管理之計畫查證與協調機制,查證計畫執行之落後原因及困難問題,適時就需協調之個案計畫協助解決,如110年預警機制合共辦理「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計畫」、「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及「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等31項計畫(機動)查證。

2.統計107至110年度曾列中高風險計畫共39項,其中2項皆評估為高風險,符合退場條件,另7項風險程度未明顯改善(詳表3-2-1),就其中4年均列入預警且110年度仍被列為中高風險之3項計畫摘要說明如下:

(1)「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於107至109年度為中風險計畫,110年度更轉為高風險計畫,本計畫工程現地因多次遭遇颱風侵襲,致需進行災損重建後始能接續進行預定工程,影響工作進度,當地海象復增加施工難度,其進展或有不確定性。經洽國發會說明,該會曾於109年赴工程現地實地查證,並就目前工程落後情形研提建議意見,目前第2次修正計畫尚待行政院同意,擬配合修正後之計畫期程,持續請交通部於確保工程安全與品質情況下,督導臺東縣政府加速辦理,期能於本次修正期限內完成。

(2)「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07年就納入預警機制並評估為低風險計畫,108年度升為中風險計畫,且持續至110年度都未改善,其計畫之「支線客車採購」自107年起編列預算,惟流標多次至110年仍無法決標;據國發會說明,因110年仍為疫情高峰期,影響城際、區間客車交車所需專業檢測人員來臺,及船運塞港影響車輛交付等不可抗力因素,致預算執行未達90%,已透過預警機制建請臺鐵局提出各付款查核點據以管控及強化執行,並於110年度計畫評核時,請交通部就支線客車自107年持續無法決標進行檢討及協助臺鐵局釐清該型車輛無法決標原因,儘速排除執行障礙重新發包。

(3)「食品安全建設計畫」107年就納入預警機制,107至109年度評估為低風險計畫,至110年度變為中風險計畫,其中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工程招標作業,因110年營建原物料及工資持續上漲,歷經6次公告仍因投標家數未滿法定標準無法決標。經洽國發會說明,該會於110年11月16日辦理機動查證,實地瞭解流標原因及招標文件修正情形並督促該署於招標前積極訪查潛在廠商,執行過程倘遭遇困難問題,請即時提出或及早提報工程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嗣於111年2月已完成議約及決標,預定6月開工,持續依預定期程辦理。

3.上開計畫預警機制皆有採取協助措施,提供建議意見、辦理實地查證或機動查證等,惟仍無法改善風險程度,允宜檢討相關案例,並賡續檢討現行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執行及控管,強化中高風險計畫之協助或監督措施,以提高我國公共建設執行率。

表3-2-1 107至110年度預警機制計畫曾為中高風險者一覽表

預警計畫名稱

主管 機關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備註

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

交通部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衛福部

退場評估

大型(外銷)農產品物流中心計畫(106至109年)

農委會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水產養殖排水

農委會

 

高雄港及安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

交通部

 

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103-107年)

內政部

 

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文化部

 

漁業多元化經營建設

農委會

 

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

海委會

 

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

交通部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

交通部

 

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

經濟部

 

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

故宮

 

太陽光電第二期計畫

經濟部

 

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

文化部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 年)

交通部

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

教育部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衛福部

退場評估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文化部

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

文化部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交通部

 

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計畫

交通部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

交通部

 

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

交通部

 

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

內政部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內政部

 

興建大臺南會展中心

經濟部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重建醫療大樓工程計畫

衛福部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

經濟部

 

科學城公共建設計畫-科技部

科技部

 

(L11002)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

經濟部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

經濟部

 

向海致敬—全國海灘安全調查及建置海域遊憩資訊安全監測系統計畫

海委會

 

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計畫

衛福部

 

購建新臺馬輪計畫

交通部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

衛福部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

交通部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110至115年)

內政部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

教育部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107至110年度「行政院列管重要計畫推動情形」。

(二)允宜審慎評估退場條件之適宜性,逐步落實退場機制,以妥善運用各項經費,提升國家施政效能

查預警機制自107年度施行後,符合退場條件之一為「連續兩年經國發會提報預警結果列為高風險者」,實施迄今曾被評估是否應予退場者僅有衛福部主管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及「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等2計畫(彙整如表3-2-2),說明如下:

1.「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自107年起,連4年評為高風險計畫(詳表3-2-1),108至110年度皆接受退場機制之評估,均決議繼續執行不予退場,進度落後之原因主要為地方政府整體行政量能有限,案件量多且金額不大、項目瑣碎、施作地點分散等因素。國發會於108年辦理實地查證,建議衛福部調查管制各據點年度預定完成經費及進度(含查核點),衛福部依據建議每月彙報據點布建進度,以持續追蹤各期案件工程執行情形。另於109年及110年亦建議建立備案及案件退場機制,分階段及分年度核定經費,嗣衛福部參採相關意見,第1期及第2期核定補助案件數均超越原訂目標,擬不予退場。

2.「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本計畫自109年度起納入預警機制,連2年皆為高風險計畫(詳表3-2-1),其風險未改善之原因,係因屬托育設施,消防安全及設置地點要求較高,場地取得不易,又因營建物價持續上漲,影響廠商投標意願,致多次流標;據國發會說明,其發現計畫經費保留金額龐大之原因,透過預警機制已請衛福部修正補助程序,衛福部業於110年修改計畫補助核定作業,將規劃設計、工程及營運經費分年核定,並修正申請計畫場地先期作業規定,撤案情形已改善,惟年底仍因大環境不佳,致案件多次流標影響執行。

鑑於計畫是否退場需要全面考量及審慎評估,110年度上開高風險計畫均以經費達成率已有提升且為國家重大政策,決議繼續執行不予退場(詳表3-2-2),依審計部105至109年度審核報告,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計畫部分,105年度有8項緩辦或停止辦理計畫,106及107年度皆有5項緩辦或停辦計畫,而108及109年度則各有2項及3項緩辦或停辦計畫,近5年每年均有緩辦停辦計畫(詳表3-2-3),而預警機制實施至今,曾被評估是否應予退場者僅有「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及「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且尚未有實際退場之預警計畫,允宜審慎評估現行所規範之退場預警條件是否適宜,逐步落實退場機制,以妥善運用各項公共建設經費,提升國家施政效能。

表3-2-2 近年退場機制評估結果一覽表

評估 年度

計畫名稱

主管 機關

評估結果

108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衛福部

召開會議討論建議如次:

1.鑒於衛福部已於計畫之推動機制中建立對補助案件可主動要求退場等措施,且考量本計畫為國家推動長照政策之核心計畫,建議繼續執行,並請衛福部針對過去執行遭遇之問題,研提具體對策,俾提升執行效能。

2.「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業執行2年,於109年度應有階段性執行成果,請衛福部就符合所訂退場措施之補助案件,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及早建立退場共識,以避免無法及時重新選案執行;另溝通後仍有推動意願之補助案件,請加强協助相關推動事宜。

109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衛福部

本案宜賡續辦理,理由如次:

1.衛福部已於補助規定納入退場機制,針對執行進度不佳案件,衛福部可主動要求退場或由地方政府撤案,截至109年12月計撤案95案,衛福部並將撤案經費進行重新核配(計18案)。為提升本計畫執行成效,建議衛福部速修訂補助作業原則,研議分階段及分年度核定經費,國發會110年並將針對本計畫進行個案輔導,專案協助補助型計畫之執行問題及因應措施,以提升經費執行率。

2.本計畫截至109年1月已布建685處長照據點及62處照管分站,均超越原訂目標(604處長照據點:71A-149B-384C;60處照管分站),考量本計畫已有階段性執行成果,且為推動長照政策之核心計畫,業請衛福部精確評估各地方據點設置之需求程度及相關長照人力配置情形,務實推動。

110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

衛福部

本計畫110年度經費達成率較109年度(51.8%)提升9.29個百分點,並為總統重大政策,考量本計畫已逐年提升且有助於長照據點布建,擬繼續執行不予退場。

110

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衛福部

本計畫110年度經費達成率已較109年度(47.36%)提升 23.67個百分點,並為總統「0-6歲國家一起養」之重大育兒政策,執行情形亦逐年提升且托育據點之布建深獲家長支持,擬繼續執行不予退場。

資料來源:國發會108至110年度「行政院列管重要計畫推動情形」。

表3-2-3 近5年國營事業重大購建固定資產緩辦或停止辦理概況表

單位:項

事業名稱

緩辦或停止辦理計畫項數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合計

8

5

5

2

3

台灣糖業公司

-

-

-

-

-

台灣中油公司

1

1

1

-

-

台灣電力公司

4

3

2

1

1

台灣自來水公司

1

1

1

1

1

臺灣菸酒公司

1

-

-

-

-

中華郵政公司

-

-

-

-

-

臺鐵局

-

-

-

-

-

臺灣港務公司

1

-

1

-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

-

-

-

1

資料來源:整理自審計部105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