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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對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與活化再利用等政策執行概況之探討

貳、文化資產數量及經費編列概況 日期:111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對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與活化再利用等政策執行概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文化資產數量及經費編列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江穗美 黃鈞毅

文化資產係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包含經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等9類有形文化資產,以及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等5類無形文化資產。除前述文化資產,尚有以全部或一部且週期性或連續性位於水下之水下文化資產,包括殘骸、淹沒之遺跡、陸塊、水井與洞穴、海上掠奪、石滬與柵欄、港口遺跡。

謹概述文化資產之中央地方政府權限分工、數量及經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