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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再生能源電源開發與電力交易執行情形之探討

壹、前言 日期:111年8月 報告名稱:我國再生能源電源開發與電力交易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凃玉枝

106年1月26日電業法修正公布全文97條,揆其修法重點,主要將電業分為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三大區塊,其中發電業與售電業開放民間綠電業者加入,即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輸配電網則仍維持國營。前揭修法目的,乃期在電力穩定供應前提下,達成「能源多元供給、有利綠能產業發展、電網公平使用、用戶能自由選擇購電」等目的。

嗣為推動綠電發展與利於綠電交易,106年4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成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專責再生能源設備與其發電量之查核、驗證及核發再生能源憑證(T-REC)。107年首座民間綠能交易平台誕生,110年7月1日台灣電力(股)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成立電力交易中心,並於同年10月展開實際交易,期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綠能發展。

本研究擬就近年我國再生能源電源開發計畫及綠電交易制度與相關配套措施之執行情形進行分析探討,期瞭解我國近年再生能源開發計畫與綠電交易之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