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
近年行政院除推動「2030雙語國家政策」外,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於108年1月制定公布,辦理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事項。現行政府之語言政策係以雙軸併行為方向,一方面落實國家語言之保存與發展,另一方面基於國際貿易、涉外事務及旅遊等需要,強化國人英語能力,以更具備國際競爭力。為落實推動雙語國家及國家語言相關政策之成效,尚有下列事項尚待精進:
一、允宜儘速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俾利推動後續瀕危國家語言之特別保障措施與國家語言發展及復振等相關事宜。
二、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尚於審議階段,允宜審酌其設立及預算編製之妥適性,又未來倘以行政法人型態設立,允宜督促其擴大收入來源,強化營運效能,俾利健全財務收支。
三、允宜多元化擴增雙語及本土語言師資培育管道,強化執行量能,以厚植我國師資質量。
(分機:1941方淑玄)
參考資料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國家政策(110年至113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109年8月。
2.2030雙語政策整體推動方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人事行政總處、考選部、公務人員保障及配訊委員會,110年9月。
3.文化部官網/業務說明/人文及出版/國家語言發展法,https://www.moc.gov.tw/content_275.html。
4.國家語言發展會議官網,https://nldc.moc.gov.tw/home/zh-tw。
5.2021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手冊,文化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110年10月9日。
6.2021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紀要,110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