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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軍人力招訓現況及相關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

壹、前言 日期:111年8月 報告名稱:當前國軍人力招訓現況及相關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

兵役法第16條第1項有關常備兵役之區分規定,前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增訂第2款「軍事訓練」項目後,國防部隨即依行政院101年1月2日核定之「募兵制實施計畫」,開始推動募兵制轉型及驗證工作。自102年起,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僅須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隨著82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服1年常備兵役人員)於107年12月底全數退伍後,國軍現役部隊已全數由志願役軍士官兵組成。國軍自推動徵募制度變革以來,國防財力資源配置、國軍人才招募措施及其辦理成效,始終為社會各界關注之焦點,爰本報告將就募兵制推動迄今高額人員維持費對國防經費配置之影響,國防部、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國安局)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以下簡稱海巡署)志願役人力招募及退離現況,國防部文職人員進用及培育等值得關注議題,檢視辦理成效、所面臨困境並提出改善建議,俾供主管機關作為相關政策制定及檢討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