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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軍人力招訓現況及相關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

二、國防部整體人力編現比仍低於9成,國安局志願士兵招募多年亦均未達計畫目標,面對少子化對人力招募工作之衝擊,允宜儘早妥謀因應良策 日期:111年8月 報告名稱:當前國軍人力招訓現況及相關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近年國軍人力招訓所面對困境及相關議題之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曾文煌

101年行政院核定「募兵制實施計畫」後,國防部志願役人力增加緩慢且人數不足之問題不斷浮現,110年底志願役人數雖達16萬4千餘人,惟在因應提升後備戰力而擴編後備旅等因素影響下,截至111年3月底國軍志願役現員編現比仍僅85.33%,並以士官之82.5%最低,且士官班隊招募人數已多年未達計畫目標;另國安局近5年志願士兵招獲率平均僅28.67%,顯未臻理想。依內政部公布111年度(92年次)徵兵及齡男子調查結果人數僅11萬8千餘人,已降至近10年來新低;若以嬰兒出生年度及人數推估未來數年滿18歲青年人數更將大幅銳減,均顯各志願役人力需求單位之招募工作未來將面臨巨大挑戰,允儘早妥謀因應良策。經查:

(一)國防部志願役人力雖已逾16萬人,惟整體人力編現比仍低於9成,並以軍官及士官編現比較低

為解決國軍志願人力招募不足之問題,國防部除陸續提出多項待遇(獎金)調整誘因外,亦推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之修正,並於106年底完成,將校級及尉級軍官之最大服役年限均延長2年。在多項配套措施及各項策進作為下,國軍志願役人數雖於108年底即達16萬2,004人(詳表12),然111年3月底人數仍僅16萬2,671人,淨增加人數667人,相當有限;復依國防部提供近年軍官、士官及士兵編現比資料,僅士兵編現比自108年度起達9成計畫目標(詳表13),軍官及士官編現比迄今始終低於9成,且在國防部因應提升後備戰力而於110年度擴編後備旅等因素影響下,截至111年3月底志願役整體人力編現比為85.33%,其中以士官之82.5%最低、軍官之83.88%次之。

表12 106年度至110年底國軍志願役人數及比率變化情形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國軍總人數

志願役

人數

占國軍總人數比率

各年度增加人數

各年度增加人數比率

106

150,906

146,785

97.27

-

-

107

155,421

155,412

99.99

8,627

5.88

108

162,044

162,039

100.00

6,627

4.26

109

164,064

164,063

100.00

2,024

1.25

110

164,884

164,884

100.00

821

0.50

111

(至3月底實際數)

162,671

162,671

100.00

-2,213

-1.34

資料來源,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表13 106年度至111年3月底國軍各類別志願役人力編現比統計

單位:%

類別 時點

106年底

107年底

108年底

109年底

110年底

111年3月底

軍官

80.06

84.49

88.85

88.68

87.12

83.88

士官

75.20

79.97

83.56

86.21

85.56

82.50

士兵

81.19

85.65

91.23

92.57

91.84

92.39

總計

78.06

82.62

86.87

88.52

87.57

85.33

說 明:編現比=國軍現員/編制數。

資料來源: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二)士官已漸成為國軍常備部隊人力骨幹,惟士官班隊招募人數已多年未達計畫目標

志願役士官於基層單位從事領導、戰鬥、管理、操作、保養及修護等實務工作,具役期長及專業嫻熟等特點,111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中,志願役士官預算員額占全體軍士官兵員額比率已達52.75%,顯已漸成為國軍常備部隊人力骨幹,惟士官人力存有上述編現比偏低之問題,士官班隊人數長年招收不足恐為主因。查108年度至110年度國軍志願役各類班隊招募計畫之執行狀況(詳表14),該3年度志願役軍官及士兵之招獲人數均達計畫目標,惟士官班隊招獲率分別為75.43%、94.67%及91.50%,雖在降低計畫招募人數下招獲率有所提升,然招獲人數已多年未達計畫目標。雖國防部說明,目前士官人力以「士兵轉服士官」為主要來源管道,惟該轉服措施所致士官人數之增加,亦將相對降低士兵服役人數,整體志願役人力並未提升,爰國防部仍宜就士官班隊招收人數長久不足之問題,積極妥謀改善對策。

表14 108年度至110年度國防部志願役人力招募計畫數及招獲人數統計資料 單位:人;%

項次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目標數

招獲數

招獲率

目標數

招獲數

招獲率

目標數

招獲數

招獲率

軍官

5,016

5,282

105.30

3,618

4,185

115.67

3,568

4,101

114.94

士官

2,308

1,741

75.43

2,122

2,009

94.67

1,836

1,680

91.50

士兵

15,000

16,854

112.36

13,080

14,846

113.50

12,892

13,580

105.34

合計

22,324

23,877

106.96

18,820

21,040

111.80

18,296

19,361

105.82

資料來源:國防部111年2月23日國辦公共字第1110046010號函,依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國安局近5年志願士兵招獲人數亦均未達計畫目標,各年度平均招獲率僅28.67%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8條規定:「本局為執行營區安全工作及情報、特勤任務等所需基層事務人力,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並會同相關部會辦理,…。」國安局為補充基層軍職人力需求,除藉甄選現役國軍軍官及士官到局服務外,亦在國防部協助下對外辦理志願士兵招募工作,招募對象均為社會青年。查該局106年度至110年度志願士兵計畫招募人數均為60人,然各年度實際招獲人數僅約10人至22人間(詳表16),5年間招獲人數僅86人,年度平均招獲率為28.67%,110年度招獲人數10人、招獲率16.67%,均為近年新低。

表16 國家安全局106年度至110年度志願士兵計畫招募人數及實際招獲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計畫數

招獲數

招獲率

106

60

13

21.67

107

60

22

36.67

108

60

20

33.33

109

60

21

35.0

110

60

10

16.67

合計

300

86

28.67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本報告整理。

(四)110年度徵兵及齡男子僅餘12萬餘人,未來年滿18歲青年人數預估持續銳減

兵役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為士兵役之徵兵及齡。」應受兵籍調查、抽籤及徵集等徵兵處理,101年度至105年度經內政部調查,滿18歲之徵兵及齡男子人數,每年尚維持在16萬8千人上下,106年度降至13萬8千餘人,111年度則僅餘11萬8千餘人,人數已降至近10年來最低(詳表16);若再以民國89年度至99年度出生嬰兒人數推估107年度至117年度滿18歲之男女青年人數(詳表17),107年度滿18歲者尚有30萬人,111年度降至21萬人,115年度將少於20萬人,117年度更僅餘16萬餘人,各志願役人力需求機關之招募工作,均恐將面臨重大挑戰。

表16 近10(101-110)年我國徵兵及齡男子人數調查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及齡男子年次

及齡男子總人數

101

82

168.953

102

83

166,033

103

84

167,811

104

85

167,458

105

86

168,119

106

87

138,975

107

88

147,618

108

89

159,679

109

90

133,775

110

91

128,608

111

92

118,755

說 明: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為士兵役之徵兵及齡。

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本報告整理。

表17 民國89年至99年我國出生嬰兒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出生年次

滿18歲之年度

男嬰人數

女嬰人數

合計

89

107

160,529

146,671

307,200

90

108

134,310

123,556

257,866

91

119

129,141

117,617

246,758

92

110

119,218

108,229

227,447

93

111

114,349

103,336

217,685

94

112

107,697

98,768

206,465

95

113

107,578

98,142

205,720

96

114

106,570

97,141

203,711

97

115

102,768

93,718

196,486

98

116

99,948

92,185

192,133

99

117

86,804

79,669

166,473

說 明:「出生年次」與「滿18歲年度」係對照志願士兵甄選簡章推估;國軍111年志願士兵甄選簡章,甄選對象為年滿18歲至32歲(自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同齡男子。

資料來源:內政部網站,https://www.moi.gov.tw/cl.aspx?n=3922,本報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