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與建議
日期:111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管理財政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靜芳
財政為庶政之母,各市縣若一切施政均須仰賴上級或中央政府提供經費,地方自治將不易落實。為利實施地方自治,允應保障各市縣有適當收支,並對施政所需經費擁有財政自主權。近年市縣財政困窘,部分縣(市)公共債務超限,中央政府為強化地方財政控管,推動相關督導考核措施,雖略有小成,惟部分市縣財政自主性仍屬偏低,中央允應持續加強監督考核,檢討相關獎懲及激勵效果與力道,輔導各市縣強化財政努力,及預算籌編與執行,兼顧地方自治及財政健全。謹建議如下:
一、各市縣自籌財源不敷所需,須仰賴統籌分配稅款及中央補助款挹注或舉借債務支應,亟待其強化財政自主,中央政府允應加強協助及輔導各市縣善用財政工具,並適時妥予解釋,以利地方研擬開徵特別稅。
二、109年度有3成以上直轄市及8成以上縣(市)之自籌財源不敷支應人事費,財政結構僵化,亟待研謀良策改善。中央政府宜輔導各市縣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合理運用人力資源,減少無效率之支出。
三、近年整體市縣公共債務狀況略有改善,自108年度起無新增債務超限之市縣,惟宜蘭縣及苗栗縣迄未脫離債限,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仍鉅,權責機關允宜加強督促依核定期程減債,以擺脫不良財政體質,提升財政自主性。
四、中央政府允應持續加強監督考核,檢討考核之獎懲效果,輔導各各市縣強化財務管理,及預算籌編與執行,以兼顧地方自治及財政健全。
(分機:1935 陳靜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