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案
日期:103年6月
報告名稱:國軍人力持續精簡政策所衍生之問題研析
目錄大綱:二、國防部近年推動之國軍人力精簡計畫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精進案」之「精進」二字實為「兵力結構與組織精進」之簡稱,係國防部為貫徹「精兵政策」、落實國防二法立法精神,在「持續精進戰力」之思維與理念下,繼「精實案」之後,為肆應未來防衛作戰需求所進行之另一波編裝調整精簡案。該案在「精簡高司、充實基層」之指導原則下分2階段執行:第1階段自93年1月1日起至94年6月底止,以「精進組織」為目標,精簡國防部高司幕僚組織員額20.1%,並進行軍備體系調整、常備後備分立、建立聯合作戰指揮機制等多項分案計畫,將國軍總員額從「精實案」完成後之38.5萬人調降為29.6萬人。94年7月1日起至99年11月1日止為第2階段,該階段則以「軍事轉型」為主軸,力求在確保基本戰力不墜之前提下,再精簡部分高司、後勤及行政單位,使國軍原5個層級之指揮體系,縮短為「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戰略執行單位」及「作戰部隊」等3個層級,扁平化指揮層級,同時各軍種司令部不再負作戰指揮之責,並將後勤業務區分為各軍「通用」及「專用」兩部分,分別由聯勤司令部及各軍種負責。在組織簡併及業務簡化之調整下,使國軍總員額再從第1階段終了之29.6萬人再降為27.5萬人,合計「精進案」兩階段之實施計畫共精簡國軍員額達11萬人。
下載
2014-06-01
2014-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