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粹案
日期:103年6月
報告名稱:國軍人力持續精簡政策所衍生之問題研析
目錄大綱:二、國防部近年推動之國軍人力精簡計畫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精進案」完成後,由於仍尚未達到依我國資源情況及作戰需求情勢變化所需之國防組織與人力理想配置狀態,國防部隨即著手規劃另一國軍精簡方案—「精粹案」。該案嗣於100年1月1日開始執行,預計至103年11月1日再進一步調減國軍總員額共6萬人,使總員額數降至21.5萬人。依「中華民國100年國防報告書」所載,該案係「針對戰爭型態、軍事戰略、國軍作戰需求、國家總體資源分配等,運用模式模擬量化分析及研討」始完成之兵力調整規劃;「102年國防報告書」中更重申,該案係「依據敵情威脅、國家安全情勢、總體資源分配及募兵制推動等相關因素,組建能滿足未來戰爭需求之國防組織,並在最佳成本效益考量下,集中運用國防資源,籌建聯合作戰能力」,規劃將「精簡高司幕僚組織」、「汰除老舊裝備」、「檢討行政、後勤人力委外」,同時配合「募兵制」之實施,逐步減少義務役人力,使常備部隊兵力均由志願役軍人擔任。該案又再精簡高司、行政組織之作為,顯係「精實案」、「精進案」計畫之延續;推動「募兵制」及將部分人力需求委外,則為人力得以再精簡之兩大途徑。該案較主要之組織精簡計畫,為將原陸軍、海軍、空軍、聯勤、憲兵、後備等6個司令部整併僅餘陸軍、海軍、空軍3個司令部;原憲兵及後備司令部改編為指揮部直隸參謀本部;聯勤司令部則併入陸軍司令部編成後勤指揮部;原隸屬軍備局之中山科學研究院轉型為行政法人等。簡言之,「精粹案」旨在透過更進一步之組織精簡整併、推動「募兵制」及引進行政、後勤委外人力,期能在有限國防資源下,達成防衛作戰之最低兵力需求。
下載
2014-06-01
2014-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