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軍事戰略由攻轉守之改變,加以國防科技之長足進步,國軍組織規模及所需員額隨勢精簡,在過程中國軍義務役役期從原陸軍2年,海、空軍3年不斷縮短,自97年1月1日起,役期均僅1年。此導致部隊經驗不易累積、訓練成效不易保持、武器裝備不易妥善維護、部隊戰力不易維持等缺失逐漸浮現,期將常備部隊完全以長役期志願役兵員擔任之「募兵制」政策爰應時配合提出。由於「募兵制」對志願役提供之待遇所費不貲,在不斷檢討精簡員額後,國防部強調要打造「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之精兵勁旅,建置「損小、效高、價廉、易行」之「不對稱戰力」。然而,在待遇水準未具足夠吸引力、自由受限、服役環境不佳、就業選擇多元等多方因素影響下,「募兵制」對外招募情形相當不理想(如附表2所示,在最主要之志願士兵招募方面,98年度社會青年招募達成率尚達111.56%;99年度至101年度則各僅64.60%、50.31%及47.24%,102年度更只有32.49%,呈每況愈下之勢),同時為達成招募人數目標,採高錄取率方式募獲新兵(如附表3所示,98年度志願士兵社會青年報考錄取率尚為31.32%,至101年度已提高至42.07%),部分單位為提升招募績效,甚至出現報名即錄取現象,顯示未來國軍素質堪慮,欲打造「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之精兵勁旅理想恐不易實現。
迫於無法足額募兵之窘況,國防部已於102年9月12日召開「募兵制」調整期程記者會,宣布因「志願役人力尚無法獲得滿足」、「82年次以前具1年兵役義務役男,…,規劃賡續徵集入營服務,以因應國軍兵力需求」、「已陳奉行政院同意調整募兵制『常備部隊以志願役人力擔任』之目標至民國105年底,…。」亦即將「募兵制」實施期程延後2年,同時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03年1月1日起,調增志願役士官、士兵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2千元至4千元,以及外島地區第1級(南沙)和第2級(東沙、大膽及二膽等地區)地域加給,分別由原1萬2,360元及9,790元調增為2萬元及1萬2,000元。雖待遇調增後最基層之新進志願役二等兵,每月薪資可由2萬9,625元增加為3萬3,625元,調幅達13.50%,但仍需面臨與民間其他工作薪資待遇水準比較是否相對具吸引力之考驗,而外島地域加給之調增,對大多數在台灣本島服役之志願役而言,並無實益。以現有條件,欲吸引青年菁英投入軍旅,募得及維持適才適所之足夠兵員,以提升「募兵制」所需之專業與戰力,恐仍是國防部未來一大挑戰。
附表2:近年志願士兵社會青年招募人數統計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目標員額
9,235
16,445
8,675
11,159
17,447
獲得員額
10,303
10,624
4,364
5,271
5,668
達 成 率
111.56
64.60
50.31
47.24
32.49
※註:資料來源,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附表3:近年志願士兵社會青年報考及錄取情形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各梯次招生員額合計數
8,905
16,445
8,044
10,345
17,447
各梯次報名人數合計數
38,102
28,161
16,849
17,253
15,113
錄取總人數
11,932
10,626
6,070
7,259
7,792
錄 取 率
31.32
37.73
36.03
42.07
51.56
※註:資料來源,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