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統計指標
88年1月行政院婦權會決議:「建立我國以性別為基礎之國家相關統計分析資料」,逐步要求各機關建置性別統計網頁,並自96年度起每年3月編列出版「性別圖像」,展示政府推動性別平權之成果。茲就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3月所公布之2014年性別圖像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國際比較:參據聯合國開發計畫署「性別不平等指數」(GII)計算,2012年我國GII值為0.053,與參與評比之148個國家相較,排名第2,僅次於荷蘭(詳附圖2-1);主要為我國國會女性議員比率及15-64歲勞參率性別差距縮小所致。
附圖2-1:近年我國與國際之性別不平等指數比較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性別圖像,編印日期103年3月。
權力決策面:公部門持續推動實行1/3性別比例原則;惟重要社會團體女性參與決策程度仍低,如財團法人董監事女性比率仍未達1/3,農、漁會女性理監事及農田水利會女性會務委員甚至低於4%(詳附圖2-2)。
附圖2-2:近年我國社會組織決策階層女性參與比率情形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性別圖像,編印日期103年3月。
經濟面:102年底我國總就業人口數為1,096萬7千人,女性人數約485萬1千人,占比約44.2%,較30年前僅約35%及上(101)年度之44%,尚呈成長趨勢;與國際相較,我國女性就業比率略高於臨近日、韓二國,惟仍低於歐美等先進國家;有關就業產業結構與國際趨勢相仿,女性就業主要集中於服務業,從事工業比重較低(詳附圖2-3)。
附圖2-3:我國與主要國家女性就業率及產業結構之比較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性別圖像,編印日期103年3月。
人口面:50年代我國人口呈幼年人口較多之金字塔型,102年度呈現青壯年為主之「燈籠型」,人口性比例為99.96(女性=100),首度降至100以下,女性總人口數逐漸超越男性;推計至民國149年將轉以高齡人口為主之「倒金鐘」型態,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比約近4成,性比例約為78.6。有關高齡人口照護及女性平均壽命較長,高齡女性人數遠多於男性之現象更為顯著(詳附圖2-4)。
附圖2-4:我國人口金字塔比較圖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性別圖像,編印日期103年3月。
教育面:女性攻讀碩博士等高學位者,呈逐年攀升趨勢(詳附圖2-5);但所學領域仍呈兩性區隔現象,依OECD國家觀察,各國「醫藥衛生及社福」與「教育」領域畢業生多以女性為數(約逾7成),「工程、製造及營造」及「電算機」女性所占比率多不及3成,我國亦呈相同趨勢(詳附圖2-6)。
附圖2-5:我國各級教育學生性比例情形
單位:女生=100
附圖2-6:我國及歐洲各主要國高等教育各領域女性畢業生占比情形
※註:1.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年性別圖像,編印日期103年3月;我國及歐洲各主要國高等教育女性畢業生比率情形比較,我國資料年度為2012年、法國為2009年、其餘國家為2010年。
人權統計指標
我國尚未建立人權統計指標,參酌民間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所發布之2013年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其中經濟人權、勞動人權、司法人權及環境人權等4項指標,有近半數受訪民眾呈負面評價(詳附圖2-7)。
附圖2-7:中華人權協會2013年臺灣人權指標調查-人權保障程度評估情形彙整表
※註:1.資料來源,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研究報告-2013台灣婦女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印製日期10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