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權影響評估作業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推動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我國推動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之實施情形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相關規定
行政院於93年6月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其中第3點第4款明定,各機關研擬法案時應注意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包括成本、效益及對人權之影響等,應有完整之評估。
102年10月1日修正「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增列「對人權之影響」,應評估事項包含是否落實憲法有關人民權利之規定及兩公約之相關規範。
實施概況:詢據行政院法規會略以,各部會於辦理相關法案訂定均能妥適填列,執行上尚無窒礙難行之處,惟因無專人負責評估,尚難以見其成效,為利評估表透明化,刻正研議建立專人評估及上網公告機制。
下載
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