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強化專責單位於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之職能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推動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伍、結論與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現行各機關辦理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作業,分別由國發會及行政院法規會主政審查,惟其等均非屬我國性別及人權專責單位,致辦理範圍侷限,多僅著重於書面文件之形式檢核,且未配合建立後續計畫實施後之考核回饋機制,顯影響評估之成效。準此,行政院允宜檢討強化我國性別及人權專責單位於影響評估機制之職能並建立適當考核機制,以增進性別及人權觀點實質有效融入政府政策措施中。
(分機:1928 施岑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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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