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內容
1.健保署自92年起,試辦「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全人醫療照護,期有助於提升基層醫療品質及民眾對基層醫療之信心,並為二代健保法實施「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奠定基礎。
2.家庭醫師整合性醫療照護計畫推動策略為成立社區醫療群,以同一地區5家以上特約基層醫療院所醫師組成「基層醫師團隊」,並與該計畫涵蓋地區之特約醫院為合作對象,共同組成「社區醫療群」。社區醫療群並建立執行中心,協調基層醫師團隊與合作醫院之間,提供以下有別於一般基層醫療之特色服務如下:
(1)會員健康管理資料建檔,進行個案管理及衛教。
(2)加強基層與醫院之合作:包含會員轉診服務、個案研討、提供基層醫師繼續教育、醫療資訊資源分享等。
(3)提供24小時諮詢專線,提供適當就醫指導。
(4)提供共同照護門診、病房巡診,增進醫病關係。
(5)辦理社區衛教宣導,營造健康社區。
實施成效
1.家醫計畫參與情形:受益民眾由初期6萬人增加至102年超過200萬人,參與社區醫療群之基層診所、醫師占率超過20%。
2.門診就醫次數減少:以每年減少之門診就醫次數及每次門診費用1,107點推估,99年度節省16.53億點,100年度節省33.77億點,101年度節省27.40億點,102年度節省20.96億點。
謹將上開重大改善措施之近年預決算及成效整理如下:
附表10:抑制資源不當耗用及醫療浪費改善措施之經費預決算表
計畫名稱
99
預算
99
決算
100
預算
100
決算
101
預算
101
決算
102
預算
102
決算
103
預算
總額支付制度
無特別針對「總額支付制度」編列專案執行經費。
特約醫療院所違規查核追回費用
無特別針對「特約醫療院所違規查核追回費用」編列專案執行經費。
醫療審查核減(單位:千元)
115,200
114,707
103,292
105,289
94,953
95,487
83,557
85,360
96,852
藥價調查及藥價調整
無特別針對「藥價調查及藥價調整」編列專案執行經費。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億元)
11.15
7.78
11.15
7.36
11.15
9.93
12.15
6.18
12.0
特定檢查資源共享試辦計畫
匡列於各年度總額醫院部門一般預算,無特定經費預算。
藥事居家照護試辦計畫(萬元)
924
509.8
3,600
3,225.5
3,600
3,401.2
5,400
4,930.2
5,400
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
並未編列專案執行經費。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提供,本研究整理。
2.「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因102年度尚有品質獎勵金未結算,相關費用採結算後追扣補付方式支付,並非列入每月醫療費用申報,支付有時間落差。
附表11:抑制資源不當耗用及醫療浪費改善措施之預期及實際節省費用(點數)成效表
計畫名稱
單位
99預期成效
99實際成效
100預期成效
100實際成效
101預期成效
101實際成效
102預期成效
102實際成效
103預期成效
總額支付制度
億點
無設定
166.4
無設定
301.3
無設定
241.1
無設定
242.4
無設定
註:成效係以「醫療申報點數(億)-核減點數(億)-預算數(億)」計算。
特約醫療院所違規查核追回費用
億元
-
2.22
-
2.30
-
1.03
-
1.03
-
醫療審查核減
億點
-
152
-
141
-
116
-
119
-
藥價調查及藥價調整
億元
-
-
-
83.2
-
-
-
-
-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
億點
費用
減少
16.53
費用
減少
33.77
費用
減少
27.40
費用
減少
20.96
費用
減少
特定檢查資源共享試辦計畫
億點
無設定
0.44
無設定
0.96
無設定
1.14
無設定
1.24
無設定
藥事居家照護試辦計畫
%
10%
3.89% (註2)
10%
2%
(註3)
12%
13.92%
12%
15.73%
14%
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專案計畫
%
20%
21%
20%
21%
20%
24%
20%
22%
20%
※註:1.資料來源,健保署提供。
2.「總額支付制度」成效係以「醫療申報點數(億)-核減點數(億)-預算數(億)」計算。
3.「藥事居家照護試辦計畫」成效說明:
(1)該計畫成效係以「藥師介入輔導後較輔導前同期門住診醫療費用下降率」計算。
(2)據健保署說明,99年度門診醫療費用下降20%,住院醫療費用成長32%,雖未達下降10%之目標,但因藥事居家照護之影響應在門診部分,而住院醫療費用非可由本計畫介入輔導所可改變,故若以門診醫療費用下降20%來看,已達下降率10%目標。
(3)據健保署說明,100年度門診醫療費用下降10%,住院醫療費用成長16%,雖未達下降10%之目標,但以門診下降率來看,亦已達成計畫目標。為使目標值切合計畫,自101年度計畫起,已將目標值修訂為「輔導成效以個案開始輔導至當年底,與前1年同期之比較,預計降低輔導對象前1年同期申報門診醫療費用12%以上為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