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醫整合計畫之基層診所參與率及受惠民眾比率均低,成效有限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健保醫療浪費情形及各項改善措施實施成效之檢討
目錄大綱:肆、問題與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家庭醫師制度之實施目的為促進分級醫療之落實(小病由診所看,醫學中心做急重症處理),進而減少不必要之醫療浪費。健保署自民國92年起試辦「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10年來(自93年1月至102年12月期間)實際投入經費高達71.78億元,惟基層診所參與率未及30%,受惠民眾僅約全國人口的10%,無論基層診所參與率及受惠民眾比率均低,使該計畫成效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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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