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債務支出占比約10%,卻未訂定國庫存款餘額目標並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不利現金管理及國庫資金靈活調度,恐增債息支出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依法律義務支出增加趨勢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中央政府依法律義務支出現況問題分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103年度中央政府依法律義務支出項目中之債務付息及經理支出達1,275億餘元,占比近10%,惟:
未訂定國庫存款餘額目標,不利政府現金管理
為因應政府正常資金需求與臨時性資金短缺,以確保國庫及時支付及減少資金閒置,擬定最適國庫存款餘額目標乃政府現金管理之一環。惟財政部國庫署以政府收支受經濟景氣、季節性變動、政策等諸多因素影響為由,迄今尚未設定國庫存款餘額目標值,不利政府現金管理。
未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不利國庫資金靈活調度
公庫法第21條規定各級政府依規定設立之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於不妨礙專戶設立之目的,得視公庫需要統一調度。故可統合政府資金部位,減少閒置資金,並避免不必要之舉債,以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惟近10年來,各機關專戶存款占國庫存款之倍數自94年之6.49倍攀升至102年之11.62倍,103年截至4月止,各機關專戶存款餘額達5,468億元,係國庫存款餘額264億元之20.71倍餘,創10年來新高(詳附圖7),中央政府恐未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不利國庫資金靈活調度。
附圖7:近10年國庫存款與機關專戶存款情形表
※註:1.上表國庫存款及機關專戶存款係各年度之日平均數。
2.資料來源,中央銀行(103年度係至4月之日平均數)。
是以,財政部國庫署未訂定國庫存款餘額目標,且未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不利現金管理及國庫資金靈活調度,恐使國庫存款餘額過高及各機關專戶存款閒置,而徒增債息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