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之制定宜避免定期(或)定額匡列預算額度,以免僵化歲出預算結構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依法律義務支出增加趨勢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改進方向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依法律義務支出部分項目係以定期(或)定額方式撥補特種基金或財團法人,近10年金額達1,966.78億元。惟以法律明定定期 (或)定額撥補經費,恐使歲出結構更形僵化,爰各項法律之制定宜避免採定期定額方式匡列預算額度,俾使預算編製得以配合財政經濟情勢彈性調整,以因應新興政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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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