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人口流動逐漸國際化及自由化之趨勢下,各國輸出之勞動力,已是亟需勞動人力挹注國家爭取之人力資源,復以東南亞之各勞力輸出國經濟逐漸發展,其勞力輸出政策隨時可能調整,然我國之外勞多集中於少數國籍,實有多元化外勞來源國之迫切需要。謹分析如下:
外勞來源國甚為集中
我國目前已洽定且開放引進之外勞來源國為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及蒙古等6國,103年4月底各國勞工在臺人數占外勞總人數之百分比各為印尼(43%)、越南(26%)、菲律賓(19%)及泰國(12%),馬來西亞及蒙古因人數甚少,未及1%,亦即外勞來源國集中於4個國家,再以社福外勞之來源國觀之,更有約8成來自於印尼(詳附表7及附圖4),集中度更高。
附表7:103年4月底外勞國籍人數分布情形表 單位:人
項目
印尼
越南
菲律賓
泰國
馬來西亞
蒙古
合計
產業外勞
48,559
110,650
73,905
59,179
4
-
292,297
社福外勞
169,091
18,753
22,148
674
-
3
210,669
合計
217,650
129,403
96,053
59,853
4
3
502,966
※註:1.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月報,預算中心製圖。
附圖4:103年4月底外勞國籍人數分布百分比圖
※註:1.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月報,預算中心製圖。
外勞來源國之勞力輸出政策迭有變數,且多元化外勞來源國尚無具體進展,使外勞來源國過於集中之問題更顯迫切
我國目前已洽定且開放引進之外勞來源國為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及蒙古等6國,惟據報導印尼政府打算自2017年起,分階段停止輸出家事類勞工,另在台印勞要求調漲最低基本工資之呼聲日漲,加上馬來西亞、泰國等國家近年經濟發展快速,其國內勞工需求增加,因而其勞力輸出政策存在變數;此外,近年來曾爆發廣大興事件,導致政府祭凍結菲律賓外勞措施,或越南發生排華浪潮,引發是否凍結越南外勞之討論等國際爭議事件,上開外勞來源國之勞力輸出政策迭有變動,復以偶發之國際爭端,讓外勞來源之穩定性浮現潛在危機,更使外勞來源國過於集中之問題更顯迫切。雖勞動部稱已於100年9月、12月及101年10月請外交部就開發新外勞來源國(以印度、柬埔寨、斯里蘭卡及緬甸等國家為主)之可行性提供評估意見,並於102年派員赴東南亞特定國家進行初步接觸,惟多元化外勞來源國尚無具體進展,倘外勞主要來源國之勞力輸出政策變動,恐造成外勞缺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