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福外勞勞動條件欠佳,且外勞人權遭國際詬病,恐傷害臺灣國際形象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社福外勞引進及管理制度之探討
目錄大綱:肆、我國社福外勞引進及管理制度問題研析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聯合國通過之世界人權宣言第7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亦即外勞在台工作應受平等對待,雖勞動部所擬具外勞權益維護報告書載明,我國已針對外勞基本權益之保障、工作權益之保障及工作權益之維護採取相關具體作為,惟據研考會委託世新大學進行「2012年外籍人士國際生活環境滿意度調查」訪談千餘名藍領外勞發現,家庭類外勞自認工時長達17.72小時,幾近全日無休,另社福外勞無加班費比率達3分之1,即超長工時換不到加班費;再參102年度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報告,家庭看護工平均薪資1萬8,425元(含經常性薪資1萬6,897元、加班費1,410元及其他118元) ,然平均工作時數13餘小時(不包括工作時間內用餐及休息時數),且僅約5成之雇主或家人與其輪替照顧被看護者,而例假日都有放假者8.91%、部分放假者50.92%、都不放假者40.17%,上開調查結果凸顯社福外勞之勞動條件有待檢討改善。
復依美國國務院2014年2月間發表「2013各國人權報告」指出,臺灣主要人權問題包括外勞、外籍漁工遭剝削以及官員貪腐等問題,並表示外籍勞工在臺灣並沒有與本國勞工享有同等對待,普遍超時工作、缺乏法律保護等問題,該人權報告係美國國務院自1977年以來每年向國會提交,具有一定之國際影響力,我國外勞人權遭國際詬病,恐傷害臺灣國際形象,允應正視改進。
下載
2014-07-01
201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