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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行業整併及其競爭力提升問題之研究

七、公股銀行於東南亞據點以分行為主,尚難融入當地市場,且我國與東協國家簽署MOU之案例不多,不利於海外商機之拓展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銀行業整併及其競爭力提升問題之研究 目錄大綱:肆、我國銀行業整併及競爭力提升之主要問題及挑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我國公股銀行於東南亞據點以分行為主,服務對象多鎖定台商;另我國與東協國家簽署MOU之案例不多,無法藉由政府間之加強聯繫以協助業者拓展海外據點。茲分述如下:

公股銀行於東南亞據點以分行為主,且在亞洲之海外據點數不多,致海外收益占比偏低,與指標性銀行之格局尚有顯著差距

子行可辦理消金業務以完善服務客戶,有利於當地建立一定規模之服務網,並與當地銀行及其他外資銀行建立既競爭且合作之良好關係,如星展銀行於香港、中國大陸、台灣、印尼及印度設有子行,其他則選定有業務發展潛力之國家設立分行連結,亞洲海外據點計194家;華僑銀行則於中國大陸、印尼及馬來西亞設有子行,亞洲海外據點則高達485家。反觀我國公股銀行於東南亞據點除兆豐商銀於泰國設有子行(4家分行,早期中銀時期設立)、亞洲海外據點共19家外,其他銀行多以分行為主,如一銀(11家)、華銀(8家)、合庫(7家)、彰銀(5家)、台銀(4家)及台灣企銀(3家),與星展銀行等之規模差距甚大。查分行設立程序雖較簡單,便於追隨台商以提供服務,但僅依賴服務台商,顯然不足以成為區域性銀行,致我國公股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營運比重不高,以海外淨收益占比而言,僅兆豐商銀(14.55%)、台銀(12%)及一銀(11.76%)等3家超過10%,與星展銀行、華僑銀行及馬來亞銀行之占比分別為38.54%、38.39%及34.4%,差距甚大;至於民營銀行部分,中信銀於印尼及菲律賓設有子行,近期國泰世華及玉山銀行併購柬埔寨在地子行,其設點模式搭配跨國併購,不侷限於新設分行或子行方式,較為靈活。

與東協國家簽署MOU之案例不多,且與新加坡簽署之貿易夥伴協議並未納入金融業,不利於我國銀行業於東協各國拓展商機

我國與東協各國雖無正式外交關係,惟若能透過簽署MOU等方式加強聯繫,對業者之助益甚大;另我國對外簽署FTA若能將金融業納入考量,將有利於業者拓展市場,然目前我國僅與越南及馬來西亞(納閩)簽署銀行業之金融監理MOU,近期雖與新加坡簽署貿易夥伴協議,但並未納入金融業,致新加坡星展銀行97年併購寶華銀行(40家分行,享有國民待遇),而我國銀行業於新加坡之分行仍為Wholesale bank(或Offshore bank),無法提升為Qualifying Full bank或Full bank,形成不對等情形,影響銀行業商機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