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管機關對銀行整併擴大規模而產生大到不能倒之問題,宜適度修正監理標準,並強化海外溢回風險之監理能力
日期:103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銀行業整併及其競爭力提升問題之研究
目錄大綱:伍、結論及建議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公股銀行未來若順利完成整併,因規模太大將造成巨大之局部性影響,可能危及金融市場穩定,我國宜對該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採取較嚴格之監理標準或參考美國作法訂定相關監理措施。另對於合併後超大型金融機構因併購或新設海外據點,海外營運風險遽增,可能對台灣母行之財務及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主管機關宜強化海外溢回風險之監理能力。
